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连忙在身上的衣服拼命擦干净,冲到秘书姐姐的办公桌上拿了一支笔又冲回来,递到凌南歌的手中,像一只可爱的哈巴狗,仰脸问:“大神呀,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
大神?
头一回听见有人这样称呼他。
凌南歌嫣然一笑,用动听的嗓音温和地问:“好呀,你想签哪里。”
呀,他又笑了。
不要用这样的笑容望着她呀,她她会站不稳的。
双手交握在心脏的位置,用无限葱白的心形眼神,无限娇羞的表情说一句话。
凌南歌讶异,可是还是同意了,龙飞凤舞地在她脖子后签了自己的名字。
“谢谢你,大神,我可不可以用你的笔迹来刺青,让它永远留在我的身上?”永远和我的身体合二为一,好美呀。
太娇羞了。
不是她太邪恶,而是这三年来,每次有多么委屈的事,或者不开心的事,只要听到凌南歌的歌声,都会开心起来,将不开心的事全部忘得一干二净。
他的歌声,有一种天生的清凉的感觉,能熨贴人的心灵,让人平静,也让人喜悦。
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一天,会站在他的面前,和他本人说话,还能得到他的签名,太激动太兴奋了。
凌南歌浅笑,对于这种超级粉丝,他已经习以为然了。
虽然他一向很低调,从来不和自己的粉丝互动,他的助理团会为他处理一切事务,就是希望他能专心地作曲作词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