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言情小说>我家农场有条龙> 第五百二十三章 欢喜哥成为了嫌疑对象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五百二十三章 欢喜哥成为了嫌疑对象(1 / 2)

欢喜哥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自己饿得要命。

真的,真的饿得要命。

天知道自己在大海里已经呆了多久,可是欢喜哥可以确定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一个人总是要吃东西的,不吃东西就会饿的。

可是我们的欢喜哥在大海里能够吃什么呢?

生鱼片?没芥末!

喝海水?咸了点!

恩,将来要是想要远行寻找海底宝藏的话,食物问题一定要想方设法解决了!

这次差不多了,也该回到陆地上了……

……

“我们是海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我是大队长龚文军,这是我的证件。”

宾馆经理接过证件,看了一眼,随即还给了对方:“龚大队,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龚文军面色严肃:“最近一个特大的文物盗窃倒卖团伙流窜到了海山市,为首的首要份子叫牛瑞堂,是公安部的重点通缉犯,你们宾馆有没有住进过什么可疑人物?”

“没有,龚大队,怎么可能?”宾馆经理立刻说道:“现在宾馆都是实名制登记,身份证一扫,是不是犯罪份子立刻就知道了,怎么可能有坏人混进我们宾馆?”

这点龚文军倒是相信的,身份证全国联网,很难有坏人能够混进来。唯一的可能就是宾馆对身份证是否本人核查不严,犯罪份子利用捡来的或者偷来的真身份证入住。

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刘佳悦,把通缉令发给他们。”龚文军对身边和自己一起来的一个漂亮女警说道。

女警大约二十五六的年纪,挺漂亮,可是面容却和龚文军一样严肃,把通缉令一张张发到了宾馆人员的手里。

“嘿,这个牛瑞堂挺年轻的啊。”宾馆经理看了一下通缉令:“这才多大年纪啊,居然成了犯罪团伙的首犯了?”

“他是盗窃倒卖文物世家,今年24岁,可是15岁就做这一行了,差不多做了有十年。”龚文军解释了一下:“这个人看起来年轻,但却心狠手辣,而且手里还有命案。一旦你们发现,记得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们。”

“经理,这个人我好像在哪看过啊。”一个服务员忽然叫了起来。

这一声,顿时让龚文军精神一振:“你看过?”

“是啊,我想想,我想想。”服务员皱着眉头竭力想了好大一会:“对了,这不是前天入住我们宾馆的那个客人吗?”

这么一说,她的同伴也立刻想起来了:“对,是他,是他,那天我们一起当班,还是我亲手给他办理的入住手续。”

服务员说着就在电脑上寻找起来,不一会便把电脑屏幕朝着龚文军的方向一转:“你看,登记用的名字叫雷欢喜!”

龚文军立刻和电脑上雷欢喜身份证上的照片,和通缉令上的照片一对比,还真的有几分像。

“他现在在哪?”龚文军警觉的朝边上看了看。

“318房,这个客人特别奇怪,一入住我们宾馆后从来都没有露过面。”

“呼叫增援,带我去318房。”

……

欢喜哥从大海里走了出来。

饿啊,真的饿啊,都快要饿死了。

现在大概是上午吧。

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再不弄点吃的你家欢喜哥就真的要饿死了。

选择下水的地方非常好,就算是旅游旺季也很少有人会到这里来。

找到入水前藏好的衣服穿好,打开手机,好家伙,又是一堆的未接电话。

算了,暂时不回了,等回到宾馆找到点吃的再说。

我们可怜的欢喜哥现在唯一想要找到的就是吃的……

……

“龚大,房间里没有人。”刘佳悦仔细的检查着那个叫雷欢喜的客人留下的行李却没有什么太重要的发现。

“龚大,支援到了。”

龚文军朝房间里看了看:“行李都在这里,肯定还会回来的。让便衣严密监视进出宾馆人员,看他还有没有同伙。”

“知道了。”

牛瑞堂居然来到了海山市?既然来到了自己的地盘就无论如何不会让他跑了。

还用了个什么“雷欢喜”的身份证。

雷欢喜?这名字也实在太古怪了吧……

……

饿啊,你家欢喜哥真的是饿惨了。

走进宾馆,早餐时间还没有过,直奔餐厅。

咦,为什么服务员们都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呢?

我知道,你家欢喜哥很帅,可是也不用这么暧昧的眼神看欢喜哥吧?

讨厌啦,人家会害羞的。

饥肠辘辘的欢喜哥走进了餐厅……

……

“龚大,查清楚了,这张身份证的主人雷欢喜,还挺有名,23岁,云东市祝南镇仙桃村人,亚运会游泳冠军,几个亚洲和全国纪录的保持者。而且他还曾经在海山市救过一条游船上的落水乘客。”

“海山102号?”龚文军脱口而出:“怪不得我觉得雷欢喜这个名字那么熟悉呢。”

“对,就是这。”

“和他的家人朋友联系过没有?”

“联系上了,他们这两天打了雷欢喜的很多电话,但电话一直都处于关机状态。而且也没有别的方法能够联系上他。”

“完了。”龚文军叹息了一声:“雷欢喜,一定已经遇害了。”

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出那天的场景。

牛瑞堂悄悄进入海山市,寻找一名体型外貌和自己差不多的人,于是雷欢喜很不巧的进入到了他的视线范围内。

于是牛瑞堂残忍的杀死了雷欢喜,使用了他的身份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