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言情小说>南妃>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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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2 / 2)

曹德义啧啧了下,愿意等着就等着吧。

瞧了他一眼,轻声道:“往后再退三步。”

钱永并不多问,向后跨了三步,脚下生根似的站在一旁。

曹德义回头瞄了一眼,虚掩着的门,一头雾水,也不知里面两个人在搞什么名堂,好好的午觉不睡,偏弄过来也个侍寝宫女,不知在给谁添堵呢。

不过这也不是他能过问的,收回视线,与钱永大眼瞪小眼,里面半晌没动静传来。曹德义心下好奇钱永为何可以事无巨细的对答了皇上所出的问题,笑着夸赞对方:“钱公公,你真是真人不露相,一出手便一鸣惊人,一步登天。”

“承蒙公公夸赞了”钱永挺谦虚,笑眯眯回话。

“我这是再实在不过的话”曹德义说:“我很是好奇,你怎么就能够那么清楚街市上米粮蔬果肉菜布匹古玩首饰钗环的价钱呢?”

内务府调度着后宫用度,小到一针一线,大到宫殿行宫,上上下下需要周全照顾的地方多了去了,这人不仅摸透了里面的门道,而且精通市场时价。如此一来,即便他晋身为内务总管,按他的报上来的价钱,岂不是断了后宫很多人的捞油水发大财钱路,自己也捞不到好处,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亏的他也敢接手内务府总管这个烫手山芋。

“公公也不是外人,奴才不同你讲虚的,奴才曾受高人指点”钱永压低声音道:“奴才是为皇上做事的,自是一切事要为皇上着想,内务府油水多不假,可也要分的清那银钱烫不烫手,有没有那命去享受。没了命,要那么多银子又有何用处,倒不如一心一意为皇上当好差事,公公您说是这个理吗?”

“你倒是个难得通透的人”曹德义别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只怕你接了这差事,也讨不到好去,下面那些人哪个是好相与的。”

“奴才同公公交了心,自是公公的人,公公是皇上的人,奴才当然也随公公是皇上的人”钱永笑说:“说句不怕公公笑话的话,奴才同公公神交已久,今儿同公公一番剖白,即刻死了也是愿意的。”

“......”曹德义很想出去吐上个三天三夜,合着这句话让人听了去,还以为他是自个儿的相好呢,可真够恶心人的。

“去去去,一边呆着去”曹德义赶他,他才不想搀和这潭浑水中去呢,皇上没交代下来,他自不会出手相助的。

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个瓷器活。

钱永抿唇从善如流的往后移了几句:“奴才向来是最听公公的话了。”

曹德义想啐他几句,就听里面传来一声怒喝:“只许用眼睛看,不许出去。”

“长的没我好看,皮肤没我的白,身段没我的软,身量又没有我匀称,哪个想看的,还不是你非得弄个人来,让我分清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人是弄来了,你让我隔着纱帐瞧我也同意了,朦朦胧胧的你当雾里看花呢。你也不许瞧,有什么稀罕的,不就胸比我大了那么点么,不信你摸摸。”

“胡闹,女人身体本就与男子不同,你都几岁了,竟分不清男子和女子的区别,你嘟嚷着没人教过你,我既教导你,就得放正态度,仔细学个明白。”

“我态度哪里不够端正了,我瞧的可仔细了,就是胸大了点,那个地方比我的奇怪了点,我不就比她多长了点毛么,难道你嫌弃我。”

“谁让你瞧那么仔细的,大概看上一眼,知道哪里不同就够了。胡说,她本来也是有的,只不过为了好看,方便伺候,刮了干净罢了。女人身体那处可以繁衍子嗣,这是男子不具备的,懂了么?”

“不懂,我在书上看到,上古时期,女娲娘娘造人,取了男人的一根肋骨,变化为女人。那么女人既然能繁衍后代,为什么给了女人生命身体的男人反而失去了那个功能呢?”

“......”

曹德义听了一耳朵歪论,险些一个踉跄当场跪下膜拜,这又是哪里听来的谬论。

索性退到钱永身边,继续大眼瞪小眼。

钱永眼睛眯成一条缝:“主子还是那样有精神。”

都被扫出门的人,你在这边胡乱认哪门子主子呢。

曹德义斜了他一眼,哎哟,还有脸来认主子。

钱永面不改色,笑的嘴角都快扯到耳边了,一日为主,终生为主。

曹德义睨他,不要脸的东西,偷梁换柱本事倒见长,明明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钱永继续笑,曹公公你太拘泥世俗了。

这边眉眼官司打的火热,里面也是吵的热火朝天。

“你看的哪门子闲书,竟教你些歪理,女子繁衍子嗣是天经地义,从未听说过男子也能生育子嗣的。”

“你没听过不代表没有,女人既然是男人勒骨幻化而成,男子自然也是具备的,只不过经过岁月迁徙,沧海桑田,男子那方面功能退化了而已。再说了男子与男子在一起也是有先例的,汉武帝那么个千古明君不还和韩嫣相爱呢,你可得好好保护好我,别让你后宫那些女人将我谋害了去。”

“......”这都扯到哪里去了。

教学失败,戚湛将人撵了出去,将扒在背上的少年拉扯下来,欺身压住:“知道了男子和女子的区别,以后可别再胡言乱语了,满嘴荒唐言,没的惹人笑话。”

戚羽浑身光溜溜的也不害臊,双腿缠在戚湛腰上,振振有词:“天下之色,皆男胜女。族自凤皇、孔雀以及鸡雉之属,文彩并属于雄,犬马之毛泽亦然。男若生育,妇自可废。”

孺子不可教也,顽固不化,何必多此一句叫教他这些,这脑袋只怕是花岗岩堆积而成的。

他总算是明白了为何少年从来不觉得他们两人在一起有何不妥的根由,两人在一起,不论做些什么,从不知害羞两个字为何,热情奔放不说,且随心所欲,也不避讳他人,想亲便亲,想欢爱便直接求欢,完全不知含蓄二字。

长叹一声,罢了罢了,随他吧,这样也好,除去阴狠毒辣的一面,这一面倒是格外的天真烂漫,分外中戚湛的心意。

作者有话要说:圣经上说上帝造了夏当后,夏当一个人感到孤独和寂寞,于是上帝取出他的一根肋骨创造出了夏娃。文中女娲娘娘造人那一段是张冠李戴的~~~胡诌的~~别拍砖 ~~~~~~~~~~

晚明有一位俞大夫酷好男色,曾经指出:“天下之色,皆男胜女。 羽族自凤皇、孔雀以及鸡雉之属,文彩并属于雄,犬马之毛泽亦然。男若生育,妇自可废。”借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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