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说,这位叫云宵的就是刚才在电话里和莫小忆对话的男人,今年二十七岁的云宵是“骤风”老大,三年前莫小忆因缘巧合救了身负重伤的他,两人一见如故结成莫逆好友,精明的云宵深知莫小忆有一身不愿示人的本事,极力想将他网罗进“骤风”,无奈莫小忆最不喜欢被一些形式所累,因此不愿买云宵的帐,最多只是在云宵需要帮忙的时候偶尔帮帮他,加入组织就免了。
说到“骤风”,不得不讲讲它的历史,这是一个非常神秘而又神通广大的组织,人不多,但他们非常团结,感情比兄弟姐妹还好,而且每个人都拥有非凡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们行事作风令人匪夷所思,尤其是老大云宵,怎么高兴怎么活,怎么好玩怎么玩,兴趣来了,再无法无天的事也敢干,被莫小忆称为疯子,幸好他还算是个血性男儿,伤天害理的事不屑于做,否则只怕性格和他完全不同的莫小忆没法与他成为知己好友。
“忆,人家想来帮你耶,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识好歹?”
云宵委屈的脱下安全帽,露出年轻的俊脸,长眉浓黑罩着细长的丹凤眼,鼻梁高挺仿若西方人,嘴唇很薄,但唇形很美,整个五官有着女人的柔美线条,就连神色之间也带着诱人的妩媚,扮演女人一定颠倒众生,加上一头黑亮的披肩发,更添女人韵味,可惜他老爱阴阳怪气说话,破坏了不少美感,总的来说,只怕很多人都不会相信令人闻风丧胆的“骤风”老大就是这副怪模样。
“不需要,你不捣乱就求之不得了,车给我,人赶紧滚回去!”莫小忆黑着脸抢车,他才不信云宵有这么好心帮自己,那小子肯定是唯恐天下不乱,故意跟去找乐子的。
“哼哼,好心没好报,大不了我留在山下接应你行不行?你就算不在乎自己,难道不怕你亲亲老婆受到伤害?”云宵不甘心冷哼,摆明了非插上一脚不可。
“好吧,只准留在山下。”
莫小忆无奈同意,跨上摩托车朝着观音山方向飞奔,一到山脚便将云宵拉下车,独自骑车上山。
“老大,我们真的不跟上去吗?万一对方人多有武器,他一个人如何应付的来?”同行的骑士望着莫小忆消失的背影,略有点担忧问云宵。
“放心吧,他可是个非常可怕的人物,别看他平时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连狗见了都忍不住朝他摇尾巴,一旦有人惹急了他,只怕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地狱生活了,呃,我反倒有点替孟均浩那伙人担心,唉,只可惜了一场好戏竟然没法看到……”云宵回答的意味深长。
骑士半信半疑垂下头。
莫小忆将车子骑的飞快,没多大会功夫便到了山上,远远望见孟家的别墅,占地极广,依山而筑,门口雕着雄伟的石狮子,还有凶狠的狼狗看门。为了不惊动对方,莫小忆只好将摩托车推进路内侧的茅草丛掩藏起来,人则拐到别墅后,趁着四下无人越墙翻了进去。小心翼翼越过几个花坛,听到从东边一楼传来说话声,依稀能辨出是好几个男人的声音。
莫小忆几个起纵到了有人的屋子后面,恰好望见拉上的窗帘还剩着一小条缝,便将一只眼睛凑了上去,只见屋里坐着七八个穿黑衣的彪形大汉,其中有名穿银灰色西装的年轻男人坐在上侧的沙发上,脸庞阴晴不定,应该就是孟均浩。
“浩哥,那个女人真不是一般的狠,差点把我老二踢废了,你怎么会看上这么辣的妞?”长沙发一头的胖子男双手捂着下身,脸上表情有点痛苦,正在微微抽搐。
“废话,不辣有什么意思?我已经玩厌了柔弱怕死的女人,这下好不容易遇上个泼辣的,正合我意,我就不信她能一辣到底,嗬嗬嗬,多有味道的小美人啊,先让她在楼上关两天,待她见识到本少爷的魅力自然就会死心塌地爱上了!”孟均浩一脸得意的邪笑。
几名黑衣人不住拍着马屁,仿佛白尘就是一块摆在菜板上的肉,可以任由他们宰割。
莫小忆愤恨的暗自诅咒一声,从口袋掏出一根极细极韧的绳子,来的时候云宵送给他的,一头有铁勾可以勾住墙头窗台之类,用来帮助飞檐走壁再方便不过。
将绳子甩上二楼勾好,迅速攀上,然而,当莫小忆跳进阳台,透过窗户望见屋里的情景时,气的差点呕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