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桑等人眼巴巴地看着这位胖前辈纵身跳进大海,然后就没了踪影。几分钟过后,他们有点沉不住气,因为这几乎已经到了人类闭气的极限。
“哦,我明白了!”逗比海盗忽然怪叫一声,然后神情无比庄严地向着大海三鞠躬:“我想,这位前辈一定是在用生命为我们诠释,大海才是一名海盗的最终归宿。”
好像有道理——哈桑这次也没有抬脚,转头望望木腿老海盗,只见他正悠然地品着朗姆酒,那份陶醉,一瞧就是老酒鬼。
没法子啊,老杰克刚才为了配合演戏,所以喝了两杯,这一喝就有点欲罢不能。
看到木腿老海盗一点担心的样子都没有,哈桑决定再等等。就这样一直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刚才的胖海盗出水。哈桑终于恍然大悟:上当了,这家伙或许根本就不是什么海盗,而是趁机逃跑!
再回想一下胖海盗跳海的时候,摘下眼罩的那一幕,好好的眼睛,谁扣个眼罩啊,除了那只小猴子,而猴子的思维能和人一样吗?
越想越觉得可疑,哈桑再仔细瞧瞧老海盗的那只木腿,好像也太粗了一些,于是向逗比海盗耳语几句,后者便偷偷窜到老杰克身前,然后猛地在木腿上踹了两下,结果,一条假木腿被踹了下来,里面是空的,只是外面包了一层木头皮。
哈桑见状勃然大怒,终于又恢复了最初的凶恶嘴脸,他在亚丁湾混了这么长时间,已经升到“少帅”,还从来都没有受到过这种戏耍,于是操起一把枪。对着天空突突一阵:“所有人都听着,你们——”
而就这个时候,一个声音打断了哈桑的喊话:“朋友。你为什么要开枪?”
哈桑循声望去,顿时呆在原地。只见刚才的胖海盗正一步一步向他走来,浑身湿漉漉的,一手拎着鞋子,一手拎着一把步枪,一滴一滴的海水,顺着枪管滴落在甲板上。
胖子走到近前,将步枪扔给逗比海盗:“瞧瞧,是不是你那把枪?”一边说着还一边甩甩头发。飞溅的水珠落到哈桑脸上,他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苦涩。
自己的枪当然最熟悉不过,而且逗比海盗还在枪托上刻过自己的名字“哈里斯”,这是万万不会错的,所以他只剩下使劲点头。
“海盗的形象可以伪装,所以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驰骋在辽阔的海洋,追求自由探索未知。追寻无尽的宝藏。”胖子又开始摆出前辈的姿态,而哈桑他们也只能低头受教,想想能从几百米深的海水里面把步枪捞出来。这简直就是神一般的手段啊,怎不叫他们心生敬仰?
尤其是那位逗比海盗,深深为刚才的行为感到懊悔,他偷眼瞧瞧老杰克,只见这位老前辈依旧坐在那里静静地凝视着酒杯,这份胸襟和气度,令他更加惭愧。
“大海蕴藏着无尽的宝藏,你们看,这就是大海的馈赠——”胖子将自己那双鞋扔到哈桑等人面前。鞋子落在甲板上,发出砰砰两声巨响。然后,一粒粒金灿灿的小颗粒变成鞋子里面飞溅出来。
这是——哈桑连忙上去捧起一只鞋子。入手沉甸甸的,鞋窠里面满满的都是金沙。
霎时间,他们心中的崇拜达到顶点:前后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收获了大概一公斤金沙,他们要是也有这个本事,何必还当什么海盗呢?
哈桑等人当初都是最贫穷的那一部分人,他的父母都是饿死的,他也走投无路,这才干起了海盗的营生。
“前辈,我,我我,我也要学你的本事,请交给我好吗?”逗比海盗哈里斯最是不堪,直接被黄灿灿的金沙晃得俩眼迷离。
胖子也想不到这些金沙的威力居然如此巨大,不禁眨巴眨巴小眼睛:“你不准备做海盗这项很有前途的职业了吗?”
“先生,我曾经听人讲过,伟大的哥伦布曾经说过,黄金是一切商品中最宝贵的,黄金是财富,谁占有黄金,就能获得他在世上所需要的一切,同时也就取得把灵魂从炼狱中拯救出来,并使灵魂重享有天堂之乐的手段。所以我只想跟着您做事,先生。”哈里斯这家伙倒是干脆,抱定了胖子的大粗腿。
胖子不由抓抓后脑勺:“你说的是航海家哥伦布还是海盗哥伦布?”
逗比海盗一愣:“当然是伟大的航海家,当然也是一位冒险家,哥伦布出海,也是为了寻找黄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跟海盗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