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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最新大作(1 / 2)

“君侯!”

鲁肃随着小丫鬟琳儿走了进来,安然的站在案桌面前,对着孙权恭敬的行礼。

“子敬,你先坐一下,等我一会,我写完这一篇文章。”

孙权抬头,看了一眼走进来的鲁肃,微微一笑,道。

“诺!”

鲁肃静静的站立在案桌面前,目光凝视着孙权一笔笔写出来的字,这字体在一般读书人的眼中不算什么,但是却有一股神韵。

在读书人的世界里面,字如人,什么人写出什么字,精通书法的人,能把自己的志向性格魄力都融入字体之中。

孙权的字源于蔡邕的飞白体,但是相比之下,差别太远了,最多只能算是公正,得不到蔡邕的精髓,不过这一笔一划的,很大气。

“好了,写完了!”

孙权最后一笔写完,轻轻把手中的笔放回笔架之上,脸上露出的笑容,很满意的笑了笑,然后抬头,目光看着鲁肃,招招手,大声的道:“子敬,来,来看看我这文章写的如何?”

这是孙权的又一抄袭出来的大作。

《爱莲说》不仅仅在钟山书院之上发表,郑玄为了钟山书院显摆显摆,也为了明年的招生工作,算是出尽全力宣扬,给孙权造一个势。

这一篇文章在江东日报上连续三天的头条,让孙权的名字一步步的进入的读书人的影响之中,以一个文人的身份,在士林立足。

而这一篇,是史上最飘逸,最著名的诗人,李白的大作,将进酒!

这可是一篇名留青史的诗文,孙权二话不说,直接当成的自己的专利,至于李白,当他这个蝴蝶把历史的轨迹改变的这么彻底之后,还有会不会存在几百年后人,谁知道啊?

现在就当他不存在好了。

“君侯一曲爱莲说,名誉吴国士林,如今再出大作,肃定当好好拜读!”

鲁肃微微一笑,大步的走了上来,目光落在书案之上,墨迹未干的纸张之上,他的目光凝视着这一篇大气凛然的文章之上,面色越发的凝重起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鲁肃忍不住朗诵了出来,一字一言,带着一股人生的大气魄,鲁肃自问十数年如一日的寒窗苦读,满腹经纶,但是也被孙权的这一篇随时写出来的文章给震慑住。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许劭公,戏志才,将进酒,杯莫杯!”

这一段,说的李白的两个至交好友,不过孙权稍稍的做了一个改变,以昔日在汝南煮和他酒论天下的许劭和戏隆为人名。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鲁肃一字一言的朗诵,越读心中就越是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情景浮现,这一首诗,能引动他的情绪,让他欲罢不能。

“君侯大才,肃不及也!”良久,鲁肃才回过神来,对着孙权,行了一个恭敬的儒礼,学无先后,达者为师,孙权的这一篇文章,能让让他以一个纯粹的读书人身份来尊敬。

“呵呵!”

孙权闻言,讪讪一笑,让鲁肃这么一赞赏,他的厚脸皮倒是忍不住有一些涨红,不过正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他的脸皮已经道的刀枪不入了不入的境界。

他挥挥手,看着鲁肃,大咧咧的道:“心有所感,随手之作而已,不足为道,汝若是喜欢,这诗文就送给你了。”

说着,他提起笔,在后面落款——钟山之上,赠与子敬,权!

“君侯所赐,虽愧不敢当,但是岂能造次,肃在此谢过君候!”鲁肃双眸绽放出一抹精芒,双手拱起,恭恭敬敬的道。

“不用这么客气,来,坐吧!”

孙权写完之后,就从书案之前,迈步走了出来,来开的书房,从左侧的屏风走出,外面是一开阔的亭阁。

孙权的小院很雅致,建立在钟山之巅,书房外面的是一个亭阁,悬于小院之巅,算是钟山最高的地方,从这里能直接一览金陵城池的风采。

一张案桌,两张太师椅,一壶清茶,几样点心,抬头观苍天,俯首赏金陵苍生。

“子敬,匆匆而来,可有急事!”

孙权一袭长袍,头戴纶巾,大马金刀般坐在亭阁之上,轻轻的抿了一口清茶,目光看着鲁肃,问道。

鲁肃,自从九江一战,最后以一策空城计,把张辽,夏侯渊,刘备三方的数万精锐直接逼退,不费吹灰之力解开回风岭之围,把孙权救下来。

一战名动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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