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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小村(1 / 2)

“什么意思?女以?”

我刚开口问了一声,张小爷就拉开门将我一把给推了出去!

外面炎热的空气让我原本清凉清凉的皮肤非常不适应,我刚回过头来想让他给解释解释,可车门已经被他从里面锁住了!我从车窗中看到他又跨回驾驶座位上,“轰”的一声踩了油门,我啥都没反应过来,他就带着大明星的豪车,扬起漫天的黄土,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靠……就这么的,把我扔下来,扔在荒乡僻壤中了?

飞扬的尘土沉淀下来,我心说难怪高小雅选择林医生而不是他,该!这个家伙阴晴不准、脾气不稳,怎么能愉快的相处啊!

我四下里看了看,这周围除了树就是乡间小路。我和张小爷在最炎热的午后离开了聚仙楼,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三四个小时了。大明星的车子性能很好,张小爷开得又快,我记得路上还经过了好几个收费站呢,那么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已经不在北京城的地域范围内了。

这个时候的太阳不再那么强烈,光线较之白天也昏暗了不少。我借着从树缝间渗透下来的日光,眯着眼睛细细的打探了几分钟,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就是一个人影也没有!

我等了半天,路边才“嗖”的一下窜过去一辆汽车,我甚至都没来得及试试那种传说中大拇指朝上的搭车姿势好不好用呢!

我身上没有电话也没有地图,我的脚上还穿着稍微走几步就要人命的高跟鞋,难道我就要这么独自爬回北京城的锦夜去了?

该死的张小爷……

我叹了口气,心说在霸王宝藏、蓬莱仙岛和北极海底那种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状况下,我都能活下去,现在回到人间来,怎么都得比那时候的情况好太多了吧,啥困难险阻都挡不住我的!

我的脚底磨的实在生疼,干脆就把高跟鞋甩掉,光着脚丫子,信心满满的开始踩在被白天的太阳晒得滚烫的路面,沿着张小爷开车过来的相反方向奔跑着。只要从乡间找到村庄就好了,一定会有人帮助我的!

乡下的空气还真是不错,我恍惚又回到了小时候在九里山下的童年时光。

那时候,放学的铃声只要一响起,我就会像现在这样飞速的跑回家里,比谁都快!我的老爸会准时在家门口等着,远远的就从村子那头向我招手,然后接过我的书包,脸上粗糙的褶子笑成一朵花的打水给我洗手。

家里的饭菜虽然永远是那么的寒酸,但他总是搬着小凳子坐在旁边让我先吃,等我吃的饱饱的,他才挪过来把馒头沾着剩下的菜汤草草吃光了事。

想着以前的时光,我不禁有些鼻头发酸,我和他之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如果没有他这个普通的磨刀匠把我捡回家,我早就死在二十年前了,怎么能看到这么缤纷缭乱的世界呢?

他一天好日子也没过上,还没有等到我的报答,就突然之间离世了。

这不公平。

这个世界为什么如此的不公平呢?二十年前的我究竟是为什么会被遗弃的?我现在除了发育迟缓以外,身体健康头脑灵活,难道是因为我有一颗长在右侧胸膛里的心脏吗?

如果刘晚庭是我的血缘亲人,她当时又经历了什么?

我回忆起大家在澡堂里的讨论,怎么都想不通:如果刘晚庭是我的姐姐,那为什么我们的亲妈会要她不要我?如果刘晚庭本人就是我妈,那她把我扔在徐州干什么?

我心里对那个女人的亲近之情现在逐渐转化成了怒气,这不公平啊,凭什么要把我一个人留下!这么多年了,如果我没有加入保密人、没有进入锦夜的圈子,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有刘晚庭这么一个亲属。十八岁前我都没有离开过徐州,我老爸去世前我都没有离开过九里山,她为什么不来找我?!

她在这期间,还跑到西湖边跟我们的林大医生谈恋爱去了呢,呵呵……

我跑的又气又累,想到自己一个人被从半路赶下了车这件事情,心里又挺堵的慌,干脆就找了个树荫一屁股坐下来狂抹眼泪。

这一抹,张小爷宝贵的题字可就让我蹭的一干二净了!我连连可惜,一路上我就怕手汗会把它洗掉,还特意保持着和尚那种阿弥陀佛的手势奔跑的呢!

女,以。

张小爷的毛笔字写的是非常大气的,可是他的墨宝实在是让我摸不着头脑。我感觉临下车前,他是放弃了追踪高小雅的行踪这件事的,他在我手上留下东西又放掉我,应该想让我带着他的字回去交差。

那么,这俩字就可以当作是锦夜求他透露的玉牒线索了。

我想了半天,从来没见到过这么一个词组。我觉得现在急需一个语文老师,难道这两字是什么的缩写吗?

曾经有个“女”的,她“以”为自己是个男的。

大奶“女”,“以”前也是平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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