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仔明,原名叫做黄小明。
当初跟着阿福一起出来混,因为为人好赌,又赌得烂,才有了这个外号。
可以说,他是跟着阿福一起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
大家都知道,在这个神奇的国度,贫富差距是十分之大的。
就好比一个城市,无论它有多繁华,在不被光芒所照耀的地方,依然是有黑暗的。
在繁华的大都市里面,一样也有贫穷的地方。
这些地方,高雅一点的叫“城中村”、“棚户区”,难听一点的就是“穷人区”、“窝棚”。
阿福和烂仔明,从小就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的。
这些地儿,都是打工仔和穷人们住的地方。
房子十几个平房,勉强摆得下一张床,这边xxoo,隔壁就能听“现场直播”。
但架不住一路高升的房价,很多打工仔和那些外出当学生的,为了省钱,都在这种地方居住。
也是在这里,素质底下,垃圾横飞,成了“罪犯的温床”。
从小在这里长大,见惯了各式各样的人,学习不及格的阿福和烂仔明,缀学当小混混。
并且,还以什么浩南哥,山鸡哥为偶像。
都说以后要混得怎样怎样,以后要跟他们一样当什么什么的扛把子。
奈何,这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还没有混出来呢,这俩家伙天天的都挨打。
最后,烂仔明更是因为赌钱,欠下了一屁股的高利贷,还不出钱来,人家要抓他去卖肝、卖肾来还钱。
最后没办法啊。
烂仔明只能是跑路了。
为了这事,阿福把自己身上仅剩下的几十块钱,全都给了他。
临走时,烂仔明指天发誓,说什么以后发达了,一定会想办法回来找他,并报答他的。
就这样,从小一起混的两个人,就这样的分别了。
这些年,阿福还是老样子,虽然有了一票人,但还是混得半死不活的。
要不是周光荣的出现,他们还过着吃不饱,穿不暖,靠着诈骗过日子的生活。
而反观烂仔明,这小子真的是混出来了,带着这么多的马仔,跑来找阿福了。
两人在包间里面,一边喝一边聊,说起当年的事情来,都是感慨万千。
烂仔明喝得有点高了,就说阿福其实也不错,有一家酒吧,还有这么多的小弟。
阿福却是哭笑不得,说酒吧不是他的,连这些小弟现在也是跟人家的,自己可养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