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21日,星期5,春分,早上7:20。
经过了大半个月,整个香港的风暴终于平静了下来,而也正是这一天,趁着香港平静下来,明报开始连载箫剑那早就写完的《诛仙》,而因为箫剑的名声,致使小说一经连载就获得了无数人的关注。
吃完早饭,箫剑简单的化妆易容了一下,就小跑着离开了自己所在的小区,朝着不远处的公园跑去。
10分钟,箫剑浑身滴汗没有的在公园里做了下来,翻开起先前在路上卖的报纸,大致的看了一下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周围的交谈上面,大半个月没有出来露面,他正想趁此机会收集一下市面上的情报。
而一大早上的公园,正是人来人往的时候,各种交谈声充斥于耳,让箫剑脸色变幻不定。
“哇塞!箫剑这家伙终于写了一本我能够看的小说,他以前的那些小说我完全没有看的兴致,那像这本《诛仙》,光看名字就霸气侧漏,帅呆了。”
“嘘,你这家伙小声点,箫剑的哪几本作品可是有很多的人喜欢,你这话要是被那些书迷听到了,绝对揍你一顿,不过说真的,我也比较喜欢现在这本小说,只是可惜才刚连载。”
……..
摇了摇头,箫剑不在理会两人,他从来都没有希望过自己的作品受到所有人的喜欢,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两人的谈话也让他收获不小,最起码刚开始连载的《诛仙》反应不错,知道这点就很好了。
就在这时,几名一脸疲惫的古惑仔间的交谈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你们听说了吗?九龙城寨里的社团都被秦朝所灭,就是现在占据九龙城寨的秦朝已经是香港的第四大社团了,他们…”
“切,这个消息早就烂大街了,你才知道啊,我跟你讲,这个秦朝可不是一般的强,先不说始皇嬴政,光是李斯、白起、蒙恬三人就让所有的人不敢冒犯,这三人以前可是九龙城寨的三大禁忌,想不到竟然都被始皇给收服了,现在道上都在传,秦朝才是香港的第一社团。”
听到这里,箫剑忍不住笑了笑,因为他叫嬴政、代号始皇,成立的社团又是秦朝,所有李平、非墨…等人也被一些好事者给加上了秦朝文臣武将的称号,对于这些他都略有耳闻,只是没有理会吧了。
“别打岔,我说的不是这个,我听一兄弟说,秦朝对外招人了,而且,九龙城寨正在被秦朝拆迁整顿,打算把其键造成大本营,你们说我们要不要去看看,说不定我们也能够加入进去。”
“有道理,那还等什么。”
…….
“开始了吗?”箫剑双眼微眯,眼中露出丝丝笑意,起身离去,他的计划已经正式展开,而不用多久,脚下的这座城市就将会被他编制的大网笼罩起来,成为他的领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