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好,至少这女孩还活了下来。她应该庆幸,自己被我们救了下,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但现在的她,肯定是生不如死,就跟当时的我一样,甚至会有轻生的想法。
早知道我就多跑快两秒钟,那样的话,司机也能活下来了。我更想看到他俩死里逃生,而不是让他们天人相隔,只剩一个在这里哭泣。
唉,我叹了口气,扔掉了烟头。我经历过那种痛苦,不想看到别人也经历。
一支烟刚抽完,突然听到铁路桥上有人喊了一声。
我扭头一看,发现是程佳华在撑在铁护栏上,对我们吼喊:“喂,我们可以下来看看吗?”
“可以,下来吧!”吴林禹抬头,对他们挥了挥手。
女孩儿的哭声停止了,但一直背对着我,不知道在干嘛。她从未转头看我们一眼,就连这分贝极高的吼话,也没能吸引到她的注意力。
一阵风滑跃山谷,拂面而过,让没有裹外套的我打了个冷颤。我寻思着,站在这里等着也是干等,不如先进车里暖和一会儿,等陈莉姗下来了,再跟那姑娘好好说话。
我的意思是,有陈莉姗这个女性在,跟她说话会方便许多。
打开车门,我挤进了轿车的后座里。座椅上铺着毛绒绒的坐垫,坐上去非常暖和。车里飘着一股淡淡的香气,闻起来很是舒服。骑了这么久的马,露宿了这么多天,现在坐进轿车里,只感觉自己宛如与文明世界隔绝已久的原始人,看哪里都觉得好奇。
我不得不说的是,这辆轿车,这台凝聚了无数人智慧的工业产品,的确是要比我那破掉皮的马鞍舒服太多了。抚摸着车顶,我心说,我以后一定要找个空学会开车,不能骑一辈子的马。
探头向前,前边儿的驾驶座里,就没有那么舒适了。因为,驾驶座座椅上的毛绒坐垫浸满了血,有种案发现场的骇人感。不用说,这肯定是那司机的。血液,我觉得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除了隐藏在人体外,不管它出现在哪儿,都会极大程度的破坏那儿的和谐。
就算是世界上最顶级的色彩师,也找不出来一种颜色能和血液的鲜红,和谐搭配。
所以,眼前一出现浸着血液的坐垫,之前轿车带给我的舒适,立即一扫而空。视觉的刺激,让我有推门而出的冲动。但这时,一张放在水杯座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想也没想,就把那张照片拿了起来。
照片看起来很新,手指放在上边儿也感觉很黏,像是才冲洗不久的。
这是一张合照。
粗略一数,照片上大概有三四十个人。所有人站在一列又一列台阶上,面带微笑,对向镜头。并且,这合照的形式,更像是学校的毕业照。原因是,第一排的人,就像是学校里的领导团体,全都有板凳可以坐。坐在板凳上的几个人,双手平放于膝,腰板挺直,面露淡笑。这完全就是记忆里那些领导们合影时必须带有的正襟危坐。
而第一排往后的人,列成四排,站在后边儿阶梯上。
奇怪的是,站在阶梯上的人,面相又不像是学生。迅速一扫,能辨出他们都是各个年龄段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我甚至还看到一个抱着婴儿的妇女。
照片顶部写着几个用电脑处理过的黄色正楷字:
全体成员合影(第二次)
咦,合照不是都应该标明日期的吗?我翻过照片的另一面,也是空白一片,没有看到有数字标明的日期。
其实,这张照片可能是事情发生之前,某个单位,或者某个团体的普通合照罢了。我翻回照片的正面,笑了一声,心说这照相的人也太不走心了,连个日期水印也不打上。
你瞧,兴许现在照片上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我这种后世的人见到照片,连拍摄的日期都不知道,照片就失去大部分的意义了。我欠出身子,准备将照片放回去。
就在视线最后一次停留在照片上的时候,我忽然一个激灵,愣住了。定住放回照片的手,我慢慢收回照片,重新放回眼前。
我皱起眉毛,睁大双眼,将照片凑至视线能够完成对焦的最近距离。
因为,我好像在照片里的密集人头之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我以为刚才是我一晃眼看错了,可这次近距离的观察后,发现我的眼睛是对的。没有错,绝对不会错,肯定是他。
合影的人群一共分为四排,每排*个人的样子。在第三排,第三排的左侧,那个最不显眼的位置,竟然有一个人是周志宏的脸。
是的,周志宏,那个出卖了段可,事后心生愧疚,便脱离我们的毛头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