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一年前,在那件事后。
那是一个夏天,一个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一个名叫李想胜的著名的凶残变种人通缉犯。他连杀上千人,但他一直凭借自己的能力躲过了警察很多次的追击。据官方证明那个变种人的能力是一种辅助性侦查能力,没有实际战斗能力加成,但李想胜身体是三级强化躯体。
就是这样一个变种人罪犯流窜到n市的第五中学。
“好像,还没有来过学校杀人吧?”一个怪异男子走到第五中学的校门口喃喃自语。
“疯子,快给我滚远点,不要站在这里碍我们的路。”第五中学的特产——自以为是的逗比又出来作死了,而且还正正的站在离李想胜不到一米的地方。
李想胜想也没想直接一记穿膛手将那个作死的逗比穿膛,抽出血手,当着还没有完全回过神的那些人张开手,那个人的心脏咚的一声掉在地上,李想胜稍稍抬起右脚,一脚踩碎了那个人的心脏,挑挑眉毛,有些调戏的说到,“你们不是应该逃命了吗?”
终于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数声绝望的叫声一瞬间响彻了整个第五中学,有人在第五中学被杀了。
忽然,有人大喊到:“李想胜来我们学校了!”
“杀人啦!”又一声响彻全校的声音。
在经历了极其短暂的一瞬间后,第五中学一下子就大乱了,回响在第五中学的学生耳中的是“变种人杀人了!”
“哈哈哈,那么多新鲜的肉食……”李想胜这个人真正的恐怖之处不是他的力量而是这个人其实是一个神经病医院的一个护理人员,有着几十年神经病护理的经历,让他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他的能力也正是由于这他的神经病才觉醒了,成为一名有能力又变态的变种人罪犯。哦,他的神经病症状是喜欢吃肉——新鲜年轻人肉。
政府的通缉令一般都是活捉比杀死的赏金高上至少一倍,而有一部分通缉犯的通缉令却是不要活口,格杀勿论!李想胜就是这一行列的其中之一。
所以第五中学陷入空前恐慌,这群罪犯预备役成员们还没有几十年后那种无顾生死的魄力,现在他们只是一群眼高于顶的小破孩而已,所以对于那些顶尖罪犯还是免不了一阵阵恐惧。
李想胜不但杀人食尸,他更喜欢享受追杀那些充满对死恐惧的人,那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饭”前活动。
学校校道……
“咯嚯嚯,你们快跑快跑,我可是会追上你们的哟,你们觉得我追上你们会干什么呢?”李想胜不急不慢,非常神经质的边追逐边奇奇怪怪的大喊大叫着,他不光说话奇怪,行走方法也是相当变态,他全身只有一件长长的披挂,而且那种披挂仅仅只到他的大腿根,一身邋邋遢遢的,恶心至极。
李想胜轻轻松松的追上一个英俊的小伙子,然后一只手抓住那个人的脖子,提的自己的嘴前,硬是一口咬下去,活生生的从那个年轻小伙子颈部咬下一大块肉了,小伙子的颈部一瞬间就喷出几百毫升的血液。
“真够新鲜的,哈哈哈!”李想胜大笑着将血肉嚼也不嚼的直接吞下肚子,李想胜满身鲜血,显得极度疯狂又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