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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一对傻叉★(1 / 2)

陆小北骑着自行车一路狂飙,朝着镇西那唯一一家夜总会飞驰而去。陆小北也是重义气的的人,自从和赵鹏辉兄弟相称之后,两个人得关系的比亲兄弟还要亲。赵鹏辉对他也够意思,赵鹏辉家里比较富足,零花钱也不少,两个人经常出去吃饭,或者玩乐,消费的全都是赵鹏辉。

赵鹏辉从没有看不起过陆小北,陆小北也从没有厌烦过赵鹏辉。虽然赵鹏辉是个痞子气息比较浓郁的人,但是并不招陆小北厌烦。

现在赵鹏辉出事了,陆小北肯定首当其冲,因为他们是兄弟,而且都是爷们儿,爷们儿在遇事的时候不低头,勇往直前。

来到了这家夜总会,昨天来的时候由于天色很晚,陆小北并没有看到夜总会的名字,现在大白天的,夜总会虽然没有营业,但是大招牌依旧是这一代最明显的标志。

“烈火夜总会”,镇西乃至于整个岭北镇唯一一家夜总会。营业时间下午五点到凌晨一点。这里也是整个岭北镇目前为止最大的娱乐场所,但一般人都不知道他的幕后老板是谁,据传言是一个有名的歌手。

烈火夜总会的老板是谁陆小北并不在乎,陆小北在乎的是,自己的兄弟赵鹏辉是不是在里面。凭他的直觉断定,如果赵鹏辉真的出事了,那一定跟这里的人有关系。

站在烈火夜总会门前,陆小北心里开始犯嘀咕了,他突然有一种莫名的紧张。面对着紧闭的大门,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进去,也许进去了,就真的走上了哥哥的那条老路了,但是不进去,自己的兄弟就下落不明。

思考片刻,陆小北还是决定进去,他握紧拳头,到门前先是敲了两下,发现门并没有锁着,于是将门一把推开。

“现在不营业。”里面一个抽着烟的消瘦男子说道。在消瘦男子身边,还有三个打扮怪异的人。在九十年代中期,喇叭牛仔裤,短款皮夹克看起来的确是怪异的服饰,只适合一些有野性,爱玩的年轻人,也许现在管这种感觉叫做潮流,但是那时候不兴什么潮流,只要是穿成这个样子,就一定不是什么良民。

“来找人。”陆小北一边说一边看都不看这几个看门的一眼,直接往里面走。

“哎,你干嘛的,找谁!”一个染着黄头发的男子从后面一把揪住陆小北的衣服。陆小北没有回头,直接抄手过去,攥住抓着自己的那只手,一个标准的背跨,将黄头发男子摔了个四仰朝天。

其余三个一见陆小北动手了,一下子围了上来,手上虽没有家伙,但是这三个人经历了太多的江湖是非,打架削人那是家常便饭,他们不怵头打架,怵头没架可打。(怵头:和害怕担心得意思相近)这几年来,自从那个陆小南死后,岭北镇一直是“花帮”一家当大,有了这么一个道上管事的行会,岭北的日子平静了很长时间了,在加上这家夜总会看场子大哥杨老二正是花帮的人,所以烈火夜总会更是风平lang静很久了。

今天陆小北一进来就开打,这对于里面的小弟来说,无不是一个能过手瘾的机会,他们自信,在三分钟之内就能将陆小北撂倒,然后一顿毒打。既不用负什么法律责任,也没有道上的规矩约束。

三个人来势凶猛,几乎同时朝着陆小北后背踹过来,而陆小北就跟后脑勺长眼一样,轻轻一个闪身,刚好躲过这三脚。

“妈b的,哪来的野崽子在这装逼!草你ma的。”一个男子叫嚣的朝着陆小北冲了上去,一拳砸向陆小北面门,这拳速度不快,但是很猛,估计中招的话能把鼻梁骨打折。

陆小北面对这一重击,不退反进,他迅速出手,一掌接住了对方的重击,另一支掌瞬间攥成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向对方面门。

陆小北这一拳至少比对方的拳头快了十倍,而力量丝毫不逊色对方的拳力。一声闷响,陆小北一拳正中对方鼻梁骨,“嘎嘣”一声,鼻梁骨断裂。

另外两个人先是吃惊,但吃惊之余还不忘了赶紧反击。三分钟过去了,这四个人没有把陆小北撂倒,反倒自己已经躺在地上两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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