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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篇(新版) 细处的震撼——读《热爱生命》(1 / 1)

第一遍觉得很繁琐,第二遍总算看顺了,第三遍却是震撼。

说句实话,如果不是读书会的任务,我差点在前半部份就放弃了这篇文章。但是我现在要庆幸我坚持下来,因为我坚持下来了才能看到这样一个关于坚持故事。

第一遍

文章的开端很繁琐。在主人公和他朋友比尔之间频繁的使用他转换称谓。既然作者不给主人公一个名字,为什么不用第一人称写呢?当时我这么想。的确,在这一段用第一人称文章就顺多了。

接下来,我看到了大段的心理和一些环境、动作细节的描写。翻来覆去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作为一个爱轻松阅读的小白,我放弃了,直接看了看结尾。结尾写了,主人公脱险……这也没什么好稀奇的。这时后我随手拉了一下滚动条。结果我看到了这么一段话——“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第二遍

如果抛开繁琐的开端。这篇文章真正具备戏剧性的地方应该开始于主人公和大棕熊对持的那段。熊与人斗智,但是人却是应为他在绝境爆发出来的勇气获得了胜利,而不是他的智慧。这不是很有趣吗,真的很有趣啊。

往下看,这个故事最精彩的来了。病人和病狼的较量。与之前的大棕熊不一样,这次作者巧妙的安排了一头同样已经奄奄一息的老狼和主人公较量。此时此刻,这两个生灵其实都已经是一无所有,除了他们自己生命,即便是这生命,也已经是朝不保夕。

他们都要胜利,但并不是为了争霸大陆,不是为了财富美人,也不是为了民族大义……只有这个时候生命才能奏响最强之音。这时候我已经不想狼还是人谁该活下去了,因为此时此刻人和狼是平等的,他们都是渴望活下去的生命。

和前面一样,这段也写得很细。细到了狼的咳嗽、狼的呼吸、细到了周围健康生命的跳动、细到了每一次幻觉……不过这个时候,大概也只有细节的描写才能够诠释这一切了。

突然间我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用他这个代词来指代故事里的人类。(包括主人公的朋友比尔)这就是传说中的上帝视角啊。一种客观到了冷酷的视角。用人名或第一人称取代会破坏掉这种意境的。在世上挣扎的人们何尝又不是被这种冷酷的眼光在审视着呢?

第三遍

这次我看到了在这篇短短文章中蕴藏着的更多更多的感人细节。我看到比尔无情的背叛了主人公,可是他仍然相信自己的朋友会在小棍子地等他,并且一起回家。很奇怪,被朋友背叛了还有这种想法,主角简直是个傻子……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主角正是应为这种乐观的精神救了他。因为相信,所以才有希望。希望对一个陷入绝境的人来说真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而且当主角看到比尔的尸体时,他没有拿比尔的黄金,心中也没有仇恨、没有疯狂……生命已经到了垂死的边缘,多少人都以此作为自己行恶最光明正大的借口。可是我们的主人公,他身上闪烁着的人性仍然没有泯灭……

除了杂乱的胡须,全文没有半点关于主人公容貌的描写,也没有用半个词去形容主角的性格。但是他的一切却跃然纸上。写下无数次虎躯巨震之类描写的我感到了差距,巨大的差距。回家反省中……

在天位高手对决的宏大场面下,狼与人最后的搏斗看起来是那么可笑,那么弱小无力。可是很多年后当我们回过头来再看时,前者已经被时间湮没,后者却依然隐隐透出一种力量。

什么是力量?用文中的一句段话诠释:

“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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