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歌可不跟他客气了,听他这么一说,立马冲到桌前,一屁股坐了下去,抓起一只鸡腿一顿狠咬,那狼吞虎咽的模样,让齐书剑有些诧异。
换作是别的女人在他面前这么大吃大喝,他一定会感到反感,可为何看她这么狼狈的食相,他一点都不觉得反感?反而觉得她——可爱?
是可爱么?当这两个词蹦进他脑海,他自己都惊讶了。
他从来不觉得女人可爱,也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他想到可爱这个形容词!楼宇凡经常在他面前说,女人有很多可爱之处,比如说……说了一大堆,他从来不认真听,也不觉得他说的那些有何让人觉得可爱?
而眼前这女人,竟然让他联想到可爱这个词,难道,他被楼宇凡同化了?
“吃慢点!”他忍不住开口。不就饿了一天一夜么?用不着饿成这样吧!看起来好像这辈子没吃过东西似的!
看她吃得这么急,手不自觉地提起桌上的茶壶,为她倒了杯水,递了过去。
“谢谢!”慕容歌也没多想,抓过那杯水就喝了下去。压根忘了坐在面前的男人,正是刚才把她当乞丐的男人!
她太饿了,这辈子都没有这么饿过,吃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香!一向不怎么喜欢吃鸡肉的她,几乎把整只鸡都吃完了!
终于吃饱了,她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摸着微微凸起的小肚腩,吁了一口气!
这辈子都没试过吃得这么撑啊!
齐书剑看她那一脸酒足饭饱的模样,突然有点想笑,忽然觉得,其实眼前这个女人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至少,比起别的女人,她算是最不令他感觉到厌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