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谷到底有多长,在魔法界可以说是一个谜。
因为王也没有走到过火龙谷的尽头。
除了越来越可怕的温度外,大概还有恐怖的龙威吧,又走出了一千米后,一股排山倒海的龙威突然前方呼啸而来,如同决堤的大坝,倾泻的银河,浩浩荡荡,气势磅礴的一路碾压过来,轰落在庄明歌的身上,庄明歌的双腿在一瞬间弯曲,几乎跪倒在地上。
这种可怕的气势让庄明歌响起了非常讨厌的过去,那是连想一下都不愿意想的过去。
每每忆起那时的情景,一股鲜血的味道便会涌上心头。
那是发生在数年前的事,当时的庄明歌仅仅是个孩子。大约十三岁左右,刚刚上了初中的小鬼,但她的青梅竹马楚青丝已经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女高中生,远近闻名的超级大美人。
而且还是一个暴力至上的大姐头。
仗着自己的实力,楚青丝得罪了当地的混混,将那些坑蒙拐骗,欺善怕恶的流氓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并且发出了见一次打一次的豪气发言。
于是那些人没有办法对对楚青丝,打听到了庄明歌,想要绑架庄明歌来威胁楚青丝。
结果因为估错了庄明歌的实力,被庄明歌放倒了几个混混后,一大群足足有二十人的混混追杀庄明歌。
虽然庄明歌自小对武术有一定的好奇。也曾经练过一段时间,但十三岁的他还只是一个孩子,没有办法同时对付那么多人。
为了躲避混混们的追杀,庄明歌和混混们展开了亡命的追迷藏,被逮住的话绝对会没命,所以绝对不能够被逮住。
有着这样觉悟的庄明歌在大街小巷来回乱穿,躲避混混流氓们的追杀。
当时的他也应该怨恨过楚青丝吧。
明明是她的错,是她执意要出风头,为什么我会遭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啊。
庄明歌拼命的奔跑,就算是肺部都快要着火。双脚已经抽筋,每一次呼吸的不是空气,而是火焰,也不敢放松。
放松的话自己就会被逮住,被逮住的话,就会死掉了。
我不能死,我不能丢下爷爷一个人,我还要为他尽孝。赡养他,让他享尽天伦之乐,所以我绝对不可以死,绝对不能死。
“那只妖孽!他在这里了。”
可惜的是,庄明歌还是被发现了,在一条偏偏的街道上。他们十几个小混混堵住了去路,为首的是一个狰狞,将头发染成了红色的红毛。
街道不过一米宽,是某座小区背后的人行道。
“真是让我好找啊,混蛋。区区十三岁就可以击倒好几个成年人,不愧是那个女人的弟弟,过几年我们都不是你的对手了吧。”
红毛愤怒的将庄明歌一脚踹到在地。
他狠狠的打了庄明歌一顿,庄明歌抱成一团,将头部,心口。下体等等重要的部位保护起来,这也是他跟打过仗的爷爷学的。
铃……
就在这时,红毛的电话响了。
他从的口袋中掏出一款诺基亚的手机,接通电话后对方传来一个肃杀的声音。
“找到了吗?”
红毛反射性的点头哈腰,奴才相十足,“找到了老板,已经落在了我们的手上,你就放心吧。绝对跑不了,这回那个女人绝对没有办法了。”
“那就好,现在把他带过来!
“是是是,我马上把他带过去,嗯,给那个女人打电话,好的,我会办妥的,老板你就放心吧,我办事一向严谨,不会出问题的。”
电话随即被挂断了。
红毛抬起头,轻蔑的盯了庄明歌一眼,挥挥手叫几个混混过来,指着庄明歌说道:“把他带走,老板要见他。”
于是一群人一拥而上,将庄明歌按在地上,用绳子绑起来,最后塞进一辆刚刚赶过来的黑色桑塔纳车里,疾驰而去。
庄明歌无法反抗,双拳难敌四手,被塞进了车子里,最后来到了一栋别墅前。
那个时候的庄明歌还不太清楚这个地方就是临海市的别墅区,一栋别墅至少在千万以上,是自己一生都未必可以赚到的钱。
红毛嘴里的老板是一位威严的中年男子。
眼角处有一道疤痕,不过这让他看上去更加的威严,可怕的气场铺天盖地的扩散出去,笼罩了整个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