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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匿名信(1 / 2)

组队确定后,基本就是两人团体的单独行动。

这次的任务是,他们要在五天内,在南京取材创作一首新的歌曲作为参赛曲目。

“南京具有浓厚的文化背景,古称金陵,曾是许多朝代的都城,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地方。不少诗词墨客都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名篇绝句,我们这次的主题便可以围绕著名的诗词展开,比如李白的《凤凰台》,或者辛弃疾的《念奴娇》……你觉得怎么样?”

沈冬宁不回话,只是走到房间的窗前,拿起旁边的吉他弹指拨动几下,柔和明亮的音符跳跃而出。

那把吉他是李南沉专用的,比赛中也经常出现,是他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平日是不让人碰的,看到沈冬宁去拿的时候,他便想出声阻止,可惜已经太迟。

白皙的手指下传出的音色美妙绝伦,绝不是外行人的指法。

不仅会,应该是高手。李南沉看向那人的目光,有了一丝钦佩。

放下吉他,沈冬宁摊手道:“我可不觉得,一边抱着这玩意,一边哀戚戚地唱着,‘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是个好主意。”李南沉忙捧过遭到嫌弃的吉他兄。

“提到南京就想是朝代兴替,伤怀吊古之类的,不会太老套了吗?”

“那你认为该怎么样?”

沈冬宁摸上下巴,眼尾的弧线更加凌冽飞扬,不知想到了什么,一个笑容蓦然浮现嘴角。

念奴娇……

念,奴,娇……

……

接下来几天,沈冬宁的才能,更加出乎李南沉意料。

原以为他不过徒有外表,然后嗓音条件还不错。他本和其他选手一样认为,如果没有场外的人气投票,沈冬宁根本不可能走到今天。而事实上是,他不仅会作词作曲,连玩得顺手的乐器也不尽其数。

别人皆以为,是沈冬宁在拖他的后腿,实际上恰恰相反,李南沉已经开始怀疑,自己这把老骨头还跟不跟得上他的脚步。没错,是脚步。和李南沉有同样烦恼的,是那个分配过来的中年摄影师。

在长途跋涉的取材中,最先累趴下的就是那个举着沉重设备的摄影师。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到底在找什么?”炎炎烈日下,摄影师大叔擦着额头的汗,问身旁的人。

“我也不知道。”

李南沉压低帽檐,看着走在最前方的那个纤细身影,“或许是感觉。”

“啥玩意??”摄影大叔没听清楚,大着嗓门问道。

最前方的人影转过身来,耀眼日光中,眉目如画,微醺的面颊鲜艳欲滴,如压艳压群芳的绝色牡丹。

“这孩子,怎么就长得这么好看呢!”摄影大叔不知是第几次这样感叹道。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走啊!这才几分钟,还没到休息时间呢!”双手叉腰的某人显得盛气凌人。

摄影大叔乖乖扛起宝贝设备,嘟囔道:“也就脸好看了……”

……

……

转眼就到了集训结束的时候。

由于长期的户外行动,等到集训结束回程的时候,两人都比之前黑了几分。尤其是沈冬宁,他本就皮肤白,对比看来更是明显。不仅暗了几个色调,裸、露的皮肤还呈现出泛红的状态。

回去的车上,有看不惯他的选手出言调侃。

“沈冬宁,你晒成这副德行,会不会担心你的歌迷们不要你啊!”

出言调侃的是长相颇为英气的男选手,叫秦哲。他平日一直瞧不起长得像个娘们的沈冬宁。只不过是靠着一张脸,名次每次都排在他前面,他当然心里不服。

“放心,就算他们不要我也不会要你的。”

支着下巴看风景的某人回过头,对着那人扬唇一笑,“还有,我不觉得我这幅德行,有哪里不好看。”

对方哑然。虽然沈冬宁面色有些黯淡和憔悴,但那一笑间的风华,却还是掩不住的醉人。

可恶,没有真才实学的家伙,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嚣张的,秦哲别过头去不再说话。

“待会回去,你还是先去医院看看吧!皮肤这么红,不是小问题,我怀疑你是晒伤了。”李南沉在旁出声。

“我哪有这么脆弱,我是男子汉好吗?”

沈冬宁不满地闭上眼睛,但心里却在认同李南沉的判断。脸上的皮肤传来隐约的刺痛,这现象怎么可能是正常的。唉,他也想要拥有男子气概的小麦色的皮肤啊!这个愿望果然这辈子都实现不了吗?

“小李,我现在心情很不好……”

“……”

“你给我讲个笑话,好不好?”

李南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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