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觉得自己认错了人,相同的眉眼,相同的长相,只是气质截然不同。
过去的晴雪孤傲冷情,跟人保持一定的距离,犀利尖锐,如一把出鞘的利剑。
而如今整个人温润光华,活泼可爱,洋溢着少女的甜美。
但不管怎么变,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曾经让他痛苦万分的女孩子。
无忧狠狠将惊天的胳膊扒下来,很是不耐烦。[
“我真的不认识你们,别找借口纠缠不清,我可不吃这一套,两个大男人,腻腻歪歪,真受不了。”
可不管她怎么推,惊天就像长在她身上,就是不肯放手。
气的她直翻白眼,无赖一枚。
朱芳华嫉妒的不行,明明她比这丫头漂亮,比她有才华,比她有背景,可为什么他没有多看她一眼?
“唐公子,于礼不合,男女有别,还是放开唐姑娘。”
惊天浑身的冷气全消,死粘着无忧,“我一放开,她就会逃走。”
而他再也不想失去她,再也无法忍受在睡梦中惊醒的空虚感。
就这样抱着她,心里很满足,缺失的一块又回来了。
“神经病啊。”无忧不由气结,狠狠一口咬在他手上,他忍着痛死活不放手。
“你真的认错人了。”
虽然她很凶,但他的心里浮起无数喜悦的泡泡,感觉整个人又活了。
“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你,是我错了,伤了你的心,我愿用以后的几十年加倍补偿给你。”
无忧已经把他当成神经病了,腻味的不行,又不认识他,干吗摆出一副痴情汉的样子,太恶心了。
但推又推不开,一阵火大,她恼怒的大叫道,“左儿。”
这死女人就知道看热闹,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