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阴沉,阴雨不断,这样的天气对于行军打仗来说,简直不能再差劲了。
童贯也是个吃得苦头的人,但下雨天城头湿滑,不利于强攻,加上攻城器械还在加班加点赶制,数万大军加上数万辅兵和民壮杂役,浩浩荡荡十来万人,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也需要时间恢复元气,便暂时放弃了攻打杭州城。
虽然各种各样的理由都说得过去,但却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这支贪图安逸的朝廷大军,硬生生将梁山军以无数弟兄性命换取的进攻优势,轻易浪费掉了。
趁着这个空档,方七佛大刀阔斧地进行修补,杭州守军昼夜不停地修补城墙,建造工事,补充辎重和城防物资。
圣公军攻打杭州之时,苏牧用以御敌的那一套,让方七佛照搬了过来,用以对付大焱朝廷的军队。
当初圣公军攻打杭州的时候,可是在苏牧这一套城防手底下吃了大亏,方七佛自认圣公军远比大焱军精锐得多,就是不知道今次他们能够支撑多久了。
十几万人吃喝用度,绝对是天文数字,只要能够坚守三五个月,大焱军队便会不战而败,到时候便是逆转战局的时刻了。
雨天虽然不利于攻城,甚至不利于出行,但却是蟊贼怪盗出没人间的最佳时机。
方七佛将书案上的一叠厚厚的文书取过来,上面除了情报之外,还有他细心标注的密密麻麻的红色蝇头小楷。
他有些心疼地抚摸着案卷,而后还是将之投入了火盆之中。
火光映照着他的脸,他的笑容有些释然,再也掩不住眼角的皱纹和满目的疲态。
这是他这些天来情报分析的结果,如果没有出错,那么今夜应该是时候了。
他的字典里似乎很少出现如果这个词儿,所以他很笃定,就是今夜!
待得火盆里的文书烧成了灰烬,这位大军师才长长伸了个懒腰,喝了一杯烂糊糊的茗粥,那苦涩的茶味一刺激,他整个脑袋都清醒过来,仿佛又恢复了活力。
洗干净了手之后,他便从书房中走出来,回到了卧房,先将箱子里的甲衣取了出来,细心地穿上了内甲。
他从来就不喜欢穿明晃晃的铠甲,当然了,圣公军崛起太快,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不再需要他亲自上阵了。
坐镇中军的他喜欢在书生袍的底下,衬着一层轻薄的内甲,既能保证安全,又能展现气定神闲的绝世风范,给军士们最大程度的信心和鼓舞。
哪怕在生活之中,他也一样精打细算,事无巨细,因为理性的分析,已经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深入骨髓的习惯。
在外面罩上一件宽袖的解士服之后,他又将一头长发松散开,抹上一些茶籽油,再细心束了起来。
如此整理一番之后,他这些天关在书房不眠不休的疲态和老态,似乎瞬间一扫而光,整个人枯木逢春一般,充满了自信与活力。
他平素里很注重仪态,并非因为他是文人,怕有辱斯文,也并非爱美,而是因为状态饱满的军师,才能够让将士们感受到必胜的信念!
如果还未开战,军师便灰头土脸,一脸要死不活的样子,谁还给你卖命?
他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
打开剑匣之后,他取出自己的宝剑来,用细腻的绢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
自从妻子去世之后,擦拭宝剑便成为了他最温柔的一件事情,只是这样的机会却越来越少。
在这个年代,剑器实在有些上不得台面,稍有勇武之人,都修**枪马槊朴刀,再不济也是铜锏直刀,只有那些教坊和青楼里的娘儿们,才会舞剑来卖笑。
但方七佛手里的双股剑,却从来没人敢小视。
在圣公军之中,有两个用剑之人,非但没人敢小瞧,反而要敬若神明。
一个是国师包道乙,他用的是道剑,据说能够御剑杀敌,隔空取人首级。
虽然难免有些以讹传讹,但包道乙的剑道确实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除此之外,便是方七佛的双剑,许是他的智慧已经比他的双剑还要锋利,很多人都已经忘了他的成名兵刃,和他那宗师级的剑道造诣。
绢布滑过散发柔柔寒芒的锋刃,给了他一种血脉相连的质感,方七佛正透过剑锋,沉浸在那个离他已经有些遥远的战场,门外却响起了轻柔的脚步声。
他知道是女儿雅绾儿来了。
“父亲。”
方七佛微微抬头,看着已经长大的女儿,仿佛在看着自己亲手塑造出来的最完美的一件艺术品。
“我一会儿出去一趟,所有事务等我回来再措置,若有十分紧急之事,就打开这个锦囊。”
雅绾儿知道义父从来说一是一,她也不敢劝阻他,因为连她都不是义父的对手,这世间能伤到义父的又有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