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了翻从内地带来的衣服,发现以前我的一件旧校服,这样的话角色设定我就完成了。
为了装得更像样一点,我又去眼镜店里买了一副廉价的镜框,就是不带镜片的那种。我自恋的发现,原来我戴眼镜的样子其实也蛮帅的,搞不好以后真的应该在脸上挂一个这个玩意。
我又去文具店买了一张大白纸、毛笔和墨水,虽然没有写过毛笔字,不过没见过猪跑难道还不会吃猪肉吗,虽然一开始写得不咋地,但是一个初中生能写成这样已经不错了,因为我的角色设定本来就是一个初中生。
林锋看着我忙里忙完的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他好奇的盯着我,大概是觉得我的打扮很新鲜。
“你又在玩什么花样?你该不会真的拜师拜傻了吧?那老头子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把你变成这样了?”
我继续在纸上挥笔疾书,一边写一边说。
“我这不是看咱们的米缸已经快要见底了吗,怎么着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赚钱,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也帮补一下家用。”
“草,你怎么说得我们好像是两夫妻似的,什么叫帮补家用,谁他吗的跟你是一家的。”
“嘿嘿嘿,反正今天开始,老子就要挣钱了,你等着看吧,老子今天一定挣得比你多。”
“什么鬼?你到底想干什么?打劫银行吗?”
我没有理他,而是继续写我的字,林锋在一边看着我一笔一划把字写完,他吓了一跳。
“你不会是要...?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下贱了。”
“什么下贱,会不会说话的你,赶紧滚,别挡着老子发财。”
我把他推到一边,将我的作品卷起来,再背起我从旧货市场淘来的一个旧书包,大笑着出了门,留下林锋一个人傻愣愣的看着我的背影。
我一路赶到莲花广场,大老远的就看见徐三脚坐在他那个板车上面苦哈哈的吹着他的口琴,那老家伙真没创意,而且口琴吹得又难听,也不知道好好的练一练。
我径直来到他边上,也不看他直接将我早上书写的大作摊开铺在地上,再找两块石头把边角压上免得被风刮跑了,我又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文具盒,打开以后放在纸上。
徐三脚停下琴声疑惑的盯着我,他当然不知道我要干什么,于是我在他目瞪口下直接扑通一声跪到那张大白纸旁边,并弯下腰。
他急了,连忙丢掉口琴拖着他那双断腿挪过来看我的白纸。
我知道我的文笔不好,不过用来叙事倒还马马虎虎过得去,我在那张纸上写的内容大概就是说,我是一个内地的初中生,成绩如何如何好,又得过多少多少奖,就在我憧憬美好未来的时候,亲人却突然患了疾病,我们来澳门治病把钱花完了,于是我只好出此下策,求好心人帮忙等等云云。
徐三脚坐不住了,他看完我的作品以后大声叫起来。
“臭小子,你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