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一团漆黑,这一夜却是看不到半点星光。
古人多有夜盲,一般来说,天一黑,就不会有人出动。不过,这一规则对斥候来说并不存在。
三骑探马牵着马匹在原野上慢慢走着。
因为是探马,要顾惜马力,这三人都没有着铠甲,只穿了一件灰仆仆的棉袄,看头上的帽子,正是白登营装扮。
实际上,从大同到万全左卫,谨慎的谢自然都不停歇地将手头的斥候派出去。
白登营的警戒范围已经张大到二十里方圆,作为斥候,这三人自然是军中最精锐的勇士,更兼普通人所不具备的精细。
如果苏木所料想的不出茬子,应州那边明军定能获取一场空前的胜利。西北和北面的去路已经布下重兵防备,小王子若想北逃,就只有宣府这一条路可走。
小王子轻身出逃,麾下定然都是鞑靼人当中战斗力最强的,不能不小心。
当然,这些也只有谢自然、胡顺等核心决策层才晓得。作为斥候,只知道很快白登营就要同一支鞑靼军队接触,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做好手中的事情,第一⊕1,时间发现敌踪,然后报到谢自然那里。
万全左卫可以说是明帝国北方边防的最后一座卫所,只要过了洋河,再走三十里就是长城。只需越过这到屏障,北面就是一片坦途的草原。到时候,以鞑靼人的快马,那就是天高任鸟飞了。
对于谢自然,斥候骑兵有着盲目的信任,既然统帅说敌人马上就会来这里,那就是肯定要来的。
天还是黑得厉害,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但在这一片黑暗中,还是能够看到一双绿油油的眼睛闪烁不停,同时,还有一股酒气若有若无地飘来。
低头看去,却原来是一个斥候正趴在地上,将耳朵贴在黄土上,小心地聆听着什么。
一个斥候低声笑道:“严狗子,你他娘真是属狗的,看你撅着屁股的模样,真恨不得朝你屁股上踢上一脚。”
地上那个叫严狗子的人回头唾了一口,压低声音笑骂:“狗日的,知道什么叫贴地听音不,学着点。爷爷当年行走鞑靼草原时,你还在你娘的裤裆里装着呢!学着点,爷爷身上的本事多着呢,只需偷师一两样,管叫你受用不尽。”
那目光中的绿色更亮了。
站着的一个斥候在冷风中缩了缩脖子,嘀咕:“又来了,又来了,严狗子,你还在提你在鞑靼草原上的事情啊?说起来,你也是佥事大老爷手下的老人了。据我所知,当初跟谢大老爷的那三十来人,大多做到千户、副千户,至不济也是个百户,你他娘怎么混得这么惨,到现在还是个大头兵,我若是有你这样的大机缘就好了。”
“你懂个屁。”严狗子低骂了一句:“爷爷可不是当官的料,也受不了那么多规矩。等帮咱们东家办完这件大事,俺就告老还乡,娶个婆姨,生孩子过日子去。”
另外一个斥候笑道:“别说得你好象不愿意做官似的,你之所以这么倒霉,还不是因为你好酒贪杯,误过几次事,大老爷才不用你。”
“你!”严狗子受到同僚的挖苦,大怒,猛地站起来,一把揪住那人的领子,张嘴欲骂。
一股强烈的酒臭几乎要将人熏得晕厥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战马发出一声呼噜,然后同时将耳朵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