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话,比给杜莫缝合伤口时产生的疼还能令他震惊,他立刻抹了一把哭花的脸,扭过圆墩墩地大脑壳,瞪大着牛眼看我。
“哼,你拽动了那些大树枝,一定引来不少冷枪吧。”我冷冷地说到,希望杜莫能继续说下去,使我可以透过杜莫与他的接触,从侧面摸一摸恋囚童的底细。
“哎呦!引来得哪是不少冷枪,那就跟被机枪堵在窝里扫射似的。您听到过从大石头里传出的鼓声吗?那些子弹就跟鼓手SOLO时疯狂击打在鼓面上的鼓槌击点一样,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哼哼”!我冷笑了一下,又无奈地摇摇头,我想杜莫说的那些雨点似的子弹,多是SVD德拉诺共、M25、以及M40狙杀出来的。
那些鼓点似的响声,虽然激烈却算不上恐怖,若是掩体的大石发出轰地一声沉闷,被巴特雷大口径穿甲弹打中,是不难掂量出肉身与大理石之间谁比谁结实一些。
“我当时躲在剧烈抖动的大石头后面,那感觉就是发生岛震了,就是天崩地裂啊。人到了那会儿,只有恳求上帝给留个囫囵着肉身,谁还敢再去想着活命,我当时憋尿的感觉相当强烈,真是差点呢!”
我给杜莫缝合好伤口,并为他注射了一支抗体药剂,然后拉开自己的包裹,拿出一瓶小洋酒给了他。
杜莫哭过的脸上,就跟挖煤苦工刚从地下爬出来似的,他见我拉开包裹,猜到我是拿东西给他,那双牛眼登时凸鼓。
“诶?什么好东西啊?”杜莫眨巴一下眼睛,情绪总算出现了一些转机。
“驱寒的,酒精含量不是很高,你可以喝一点。”不等我递给他,杜莫几乎是自己伸过手来拿的。
“嘿嘿,好东西,这种小金属酒壶确实精致,我在海魔号上都没见过呢!”杜莫说着,便扬起脖子灌了一口儿,他的确冷得厉害。
“哈啊……,爽啊!”杜莫咂磨几下嘴唇,又伸出舌头在瓶口添了添。“他妈的,老子再也不回海魔号了,再也不。”
杜莫红红的眼睛里,仿佛又涌现出新的希望,我收拾起医疗工具,准备带着杜莫离开这片阴冷潮湿的藤萝枝蔓底下。
“追马先生,您先别着急,让我再喘口气,你也熬了一夜,你也歇一会儿。”听杜莫如此一说,我才觉得自己忘记了疲惫,但忘记不代表没有,不代表掩盖的东西自动消失了,积压到最后,只会来得更猛烈些。
“哼嗯……”我将脊背靠在一块冰凉潮湿的石头上,后脑仰靠在上面,鼻腔才喷出一股沉重的释然,眼皮总算能暂时踏实地闭合一会儿了。
“杜莫,你觉得恋囚童的杀人特点有哪些?”我昏昏欲睡,嘴里疲惫地说了一句。
“他啊?他太恐怖了。那些躲在岩壁上的敌人,几乎在十分钟之内,就被他纷纷击落下来。我呢,躺在大石头底下蜷缩着,就感觉天上下起了“人尸雨”,许多海盗兵的身体挂着风,呼呼地坠摔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我身边的石头才稳固不动,不再有冷枪向我射击。”
我眼睛并未睁开,只是眉头不由得一皱。“你说重点,他采用的是何种伪装,他背了几把枪。”杜莫沉没了一会儿,才又接着说。
“追马先生,说真的,我不知道啊,他射杀人的时候,我是不敢向他窥望的,我只能凭着感觉。我总觉得,我若再向他窥望去第二眼,他肯定会一枪打死我。”
杜莫说的没错,别说恋囚童,如果是我要挟一个活体引靶去那样做,而他总朝我伪装的方向窥望,我同样会果断地打死他。
因为这么做是必须,一种无奈的必须,就像杜莫那样做时,会间接暴露恋囚童伪装的位置。更甚至,杜莫可以在那一刻一枪打死他。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所处的这座岛上,还有一个危险的家伙,他可能也是八大传奇里的人,那家伙居然用穿甲弹射击我躲藏的大石头。您瞧我这脸上,还有胸口,胳臂上也有呢,都是给崩碎的石头碴子弹射所致。”
我非常地疲惫,只稍稍睁开一只左眼,粗略地瞅了一瞅。杜莫的颧骨下,尽是猫爪挠过的痕迹,他的胸口仿佛给毒虫爬过,泛着急性过敏似的肉棱子,红一道紫一道。
“那么大的坚硬的花岗岩石,就跟刀切菜瓜一样,轰地一声闷响就开了。我啊,幸好长了个心眼,当时不是背靠在石头后面蹲着,而是躺在了石头根儿的缝隙下,这才捡着了一条命。我当时,真是看到了上帝的半张脸。”
这时的天空,开始有了些晴朗的气息,斑驳的光线,透过浓密的藤萝枝蔓渗透下来,即使照射在人的脚面上,也给人一种全身会热乎起来的感觉。
到了这会儿,我和杜莫所在的这座岛屿,四周的枪声只偶尔才会响起一声。那些射杀者,多是被惨烈的厮杀过滤到最后的海盗强兵,他们的实力已经不容小觑。
“人不都说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冥冥中感觉得到,追马先生您会来救我。真得,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在这个世界上,在这片汪洋的大海上,如果我与海魔号斩断了瓜葛,您就是我唯一可亲近的人了。”
杜莫又灌了一口小洋酒,缩了缩瑟瑟发抖的脖子,接着说到。“我看那些电影里,人在中枪临死的一刻,都是在叫着母亲,像是召唤一道生命之门的打开,接收自己回去。杜莫从小孤苦,哪里还记得母亲是谁,长得什么样子,我脑海中,就只有您了,与您相处的日子,虽然奔波劳苦,但却是我一生中美好的回忆。”
杜莫又开始了他的长篇感言,我这会儿根本没有心思去想,他是在用弱受的伪装讨好我而煽情,还是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
“从那颗穿甲弹击碎了我的掩体,我就不想再为了别人去杀谁,我只想见到您。和您在一起,我才能杀得有目的,明白自己在为谁而活着。”
我虽然疲惫,但能听得出来,杜莫是在想念朵骨瓦,在他的心里,他一直渴望着诚挚的友情,渴望真挚的爱情。他有些像我了,这也令我想起了芦雅。
“追马先生,我跟您说啊!您可别笑话小杜莫没出息。我当时真得不想死,看到那些从岩壁高处击落下来的尸体,我吓得……,吓得……”
我嫌他这种支支吾吾,搅合地我从耳朵难受到心里,我就帮他接住了说到。“吓得尿裤子了。”
杜莫立刻不知声了,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口。“我从那些死尸身上,扒下带弹孔的衣服,然后穿在自己身上。我又掏出匕首,从那些家伙身上割下了血肉,塞进衣服弹孔处的底下,万一再有敌人的冷枪,用狙击镜子扫视过来,或者有人从我身边跑过,我就让他们觉得,杜莫已经死了,这场厮杀是他们的事儿了,我自己在这躺着,虽然没有睡在大床上舒服,但我也有吃有喝,我乐意吃这份苦,我能活着就行。”
我大脑中的疲倦,依旧剧烈地翻滚着,心头牵绊的积重,始终如一根坚韧的丝线,悬挂在脑仁儿上,往下坠得难受。
“我不会笑话你,你做的很对,就应该装死回避起来,把死亡的擂台,留给恋囚童和那个使用穿甲弹射击的家伙。”
杜莫听到我不因为他的猥琐而笑话他,他又露出那一嘴惨白的牙齿,但这次的笑,比哭还难看。
“我就是这么想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恋囚童那个混蛋,居然不与那个家伙交锋了。天快擦黑那会儿,我本想等到晚上,摸黑偷偷地爬起来跑掉。那些死尸的包裹里,都装有吃的,而且保质期又长,您要是不来,我就找个石头窟窿猫起来,蜗居在里面过上个一年半载,就不信耗不走他们。”
“哼”!杜莫的想法,令我鼻腔中再次发出一冷笑,他虽然说得有点夸张,但那只是理想状态,因为他毕竟不是一块石头,他不能保证自己完全地处于静止状态,他得吃东西,他得新陈代谢,他得忍受住心理上的煎熬。
“可我万万没能想到,恋囚童竟然在临近天黑之际,混在幽暗的光线中摸了过来。我从虚眯的眼缝中,看到了是他走过来。可您是知道的,我不能在伪装成死尸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把手枪,我得把赤裸裸的双手暴露出来,这样再被别人的视线勘验时,才不会挨上一枪‘试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