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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沈远好歹也是杨家村出去的人,自然知晓羊头山在村里如同禁忌一样的光辉形象。到从一开始就心知肚明真要修葺房屋,这些平日里热心肠的村民是肯定不会拒绝,但退避三舍是少不了的,于是也就省下了那份功夫,打算从县里直接找人帮忙。

沈大庆倒是有心要帮手,奈何二浩子那边的朋友已经点了头,他这边要帮着装箱往县里送货,一时间也是顾不上。

好在李亚军是个可靠的,头天晚上打了招呼,第二天人就了沈家门口等着了。

来的是一个工头,年岁最少也得五六十,看着跟沈老爹差不多年纪,沈远一看就知道是个已经退下一线的,心下也很是满意。这种体力活吧,但凡手里有点积蓄的都在上了年纪后主动退下,手里又有了人脉,平日里帮着工人联系一下工作,提成就够用的了,而且最主要的是,这样的人眼光绝对也够毒。

独身而来的何老头上了羊头山后,把宅子里里外外认真瞧了瞧,直接就摇了头。

“这是好宅子啊,瞧着房梁门窗,都是实木的,绝对没问题。这墙也能再撑不少年,就是旧了点,要是真不喜欢,可以外头补补,真要是重新拆了也太可惜了。”

这倒是和沈远想的差不多,各处瞧着是没大问题的,又有了何老头这种专业人士的话,沈远就更放心了。何老头说话办事也实在,沈远直接把修葺的事情都一手丢给了他,让他去联系工人。

虽说不用大动,但门窗上已经破烂不堪的纸得换成玻璃,斑驳的墙壁也确实需要修整,加上院子两头中看不中用的假山也要挪掉……零零碎碎的倒也是不少活计。

和何老头在羊头山脚下分开,沈远掉头就去了杨明叔家。

杨明叔干屠宰买卖肉食的活计已经许多年,在村里小有名气,家有两个儿子,都已经娶了媳妇,现在都在家帮手。全村大搬家的时候,他家也跟着搬了去新居,但老房子还留着呢,毕竟宰杀的动静不小,日积月累的味道也不小,怎么都是不敢挪到别处招人嫌的,依旧还是原来那处荒地的边缘位置。

踩过荒芜的田地,沈远还未走近,就听到一声迭一声的嘶吼声,凄厉得紧,震得沈远不由抖了抖肩膀。

门口还停留着两辆小型货车,车后大概是放置活物的地方,绳索条条栓着,上头肮脏的痕迹清晰可见,还有隐隐的腥臭气味散发出来,斑驳掉漆的铁门正大开着,人影晃动。

“杨明叔!”

“哎!咦?老幺?”正弯腰拿水管冲地上血迹的杨明叔一回头,正瞧见走到了门边的沈远,诧异地问道,“你咋过来了?又买肉?”

沈家老幺是早产出来的,小时候还没学会走路就接连在头皮上扎针,身体弱的很,好不容易长大一点,又常常夜哭高烧不断,见天地喝药也不见好,大家都说是魇着了,心里其实都觉得这小子八字弱,大概是养不活了,后来没想竟是长大成人了,还挺有出息。沈家上下为这个老幺操碎了心也疼到不行,至少沈妈可是从来都不让沈远过来他们这边的,杨明叔心里对这可是清楚的很,这时候瞧着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心下难免嘀咕。

沈妈这是不怕冲撞了?

“买点,待会还得有一大帮人要开饭呢,有什么新鲜的吗?”沈远笑嘻嘻地四下打量起来。

院子挺大,停几辆车都放得下,地面铺着水泥,特意打了个坡地,杨明叔穿着胶鞋手拿水管,鲜亮的血被稀释汇集,顺着坡地往一角的水道流去。北边地上铺着一层油布,上头放置着刚开膛破肚的牛羊,看着也没几头。

杨明叔顺着沈远的目光看去,笑道:“刚送过去一趟,这是现宰的,咋的?想要什么?”

时间不上不下的,这时候留下的,大半都是有人订好或者杨明叔自个要留下的,沈远自然是知道的,闻言犹豫了一下,道:“来几副牛杂吧,心肝肺什么的就成。”

“就你小子机灵。”杨明叔笑了声,扔掉水管,就往那边走。

端起一旁放置的大盆,斜着抖了抖,笑道:“这一盆?”

“行。”

“老二,拿个大袋子过来!黑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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