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由卖大饼儿的平民,到当高干,到被老百姓砍死,这是搞笑的喜剧?是人生的悲剧?还是黑色幽默?
当身边的人死光时,王莽挣扎着跑进渐台上一间小屋子。
京城商人杜吴最早冲进小屋,一刀结束了王莽的性命,摘去王莽的皇帝绶带。
紧接着,起义军校尉公宾就跑进来,他杀人、领功都内行,用刀割下王莽的脑袋,转眼溜出小屋。
又接着,蜂拥而至的军民跑上来,争先恐后地争夺王莽的尸体,你一刀、他一剑,很快把尸体剁成肉泥。
这还不算,当王莽的首级被转送到宛城时,更始帝刘玄下令把它悬挂在城头示众,以方便老百姓表达对王莽的愤怒。
当地和四周的老百姓得知消息,纷纷扶老携幼前来看热闹。
有几个胆大的爬上城头把王莽的首级取下来,在人群中踢来踢去。
还有更胆大的,干脆把王莽的舌头割下来吃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大家实在被这条善于说谎的长舌头害苦了。
一个人被人恨不得乱刀砍死,已经是人生极大的失败。
他的脑袋如果被人们割下来当球踢,那他一定干了太多不该干的事儿,身上肯定集中了太多人的愤怒。
要是这样老百姓还不解恨,你说这是一个什么人?历史该怎样为这样的人下结论?
肆意携诈篡汉、推行欺民新政,是王莽在历史上留下的两笔丑陋而无耻的重彩。
他51岁摄政,54岁宣布当皇帝,68岁被老百姓切成碎块儿。在我国历史上,实际控制国政17年,其中他建立的所谓的“新”朝存在15年。
为此,他说了很多瞎话、杀了很多人、费了很大劲儿,但绝大部分人不予认可,历史上没有一个史家愿意为这个混乱的王朝写专门的国史。
当一哥混到这个份儿上,悲哀啊!
上个世纪初,著名史家蔡东藩说到这儿,感慨赋诗一首,很贴切:
粉身碎骨有谁怜,死后还教臭万年;
用尽机心翻速祸,才知翘首有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