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微微放亮,初秋的天空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牙白色。
凛冽。
那有些湿冷的空气,让打鸣的鸡都不想离开那舒适的笼子。横沙镇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泛黄的秋叶在微风的催促下,打着转儿在空中落下。
而兰溪楼的厨房里,一个少年已经开始了他的工作。
劈得整整齐齐的木柴都被小心地塞到了巨大的炉灶内,一些细小的枯枝和落叶被塞到了木柴的最中间。火折子引燃了枯枝,细小的火苗开始在枯枝和落叶里蹿起。
少年半跪在地上,他握着一杆半长的竹筒,小心地朝炉灶里吹着气。这是一门技术活,太用力的话枯枝燃得太快,木柴还没被引燃就烧个精光。而力气太小的话,枯枝都烧不起来,火苗熄灭也就是瞬间。不过少年很是熟稔,一小会儿功夫,青烟从炉灶内蹿出,又过了一会儿,火苗便开始在木柴上跳跃。
火引燃后,少年又起身将一口大锅挪到了炉灶上,接着用葫芦瓢从石缸内舀来整整一锅的水。看着锅内的水一点点地沸腾起来时,少年这才满意地用袖子擦了擦自己被青烟熏得脏兮兮的脸。
“昂少爷,这么早?”
厨房的门被打开了,一个老妇步履矫捷地闪了进来。
“迅妈?”少年回过头来,看到那熟悉的脸庞,愉悦地笑了。
迅妈是兰溪楼后厨的老妈子,她在兰溪楼呆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见证了这儿大大小小的一切事情。而这个叫昂少爷的,便是老板娘陆夫人的侄儿,唐昂。迅妈现在都清晰地记得,在那个风雨夜里,一个神秘人将昂少爷送回了兰溪楼。那是多么大的风雨噢,迅妈的这一辈子也没遇见几次,而店里的伙计把昂少爷送到自己手中时,迅妈更加不会忘记那一刻的景象:一个三岁的小娃儿身上裹着毯子酣睡,他的皮肤是纯白色,白得就像是那圆月的银辉一样,他的黑色睫毛长长的,在睡梦中还微微颤动着。第一眼迅妈觉得这孩子有些奇怪,和寻常的孩子都有些不同,不过从迅妈把他抱在怀里的那一刻起,就爱上了这个孩子。他沉甸甸的,软绵绵的,迅妈抱在了手里轻轻地摇晃着,像宝贝一样。
“昂少爷,说了多少次,入秋了天凉,这些活儿我来做就行了,你还年轻,正是要多睡一会儿来长个子,再说老爷夫人他们都晚起,也不会来追究昂少爷你的……”迅妈一边唠叨,一边开始了忙碌。她的动作十分迅速,优雅,在炉灶之间就好像是跳舞。
唐昂被老妇挤到了一边儿,他便无所事事,只能搬来一条小板凳靠着门坐着,然后呆呆地看着迅妈在厨房间的表演。
“昂少爷,别看老身了,这些粗重的杂活有些什么看头?多看看书吧,听说不多久就要国考了,你想好了要上哪所学堂了吗?”迅妈瞥了一眼正坐着发痴的少年,耐心地劝道。
“学堂?”唐昂听到这个,心就猛地一沉。
汉王庭的科举制度为学堂制。学堂又分为三级,从镇学堂,郡学堂,到王廷学堂。只有修完了三级学堂的学生才能获得为官入仕的机会。每级学堂又需三年,念满了三年之后,才能获得进修下一级学堂的资格。
对于七岁开始入学的唐昂来说,在横沙镇的学堂念完了三年的他,已经获得了进修的资格。而现在让他头疼的便是,他将会去哪一所郡学堂学习。镇一级的初始学堂多如牛毛,郡一级的学堂却少了不少。但是这一次的选择却必须慎重,因为只有极少部分的郡学堂,才能有实力让完成学业的学生进入下一级,也是汉王庭里有且仅有一座的王廷学堂学习。
唐昂的悟性和成绩相当优异,在横沙学堂的结业学生里排在前列。按照惯例,他理应可以获得老师的推荐,进入大湘郡最顶尖的三所学堂之一。雅礼,明德,湘一这三所学堂便是大湘郡里的前三甲,毕业的学生有极大的可能直接进入王廷学堂。
但是,现在对于唐昂来说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首先,没有哪一位老师会愿意推荐唐昂,原因很简单,因为唐昂是一名异族人。从很小的时候,唐昂便知道自己和旁人的不同。所有的小伙伴们都是黄皮肤的,可是自己却是一身雪白的肌肤。而且和他们那直直的黑发不一样,自己的黑发还好像天然就有一点儿卷。有的人说他是北方的燕国人,又有的说他是海外瀛国人,但是毫无疑问的便是,他绝对不是一名真正的汉王庭人。在旁人眼里,他那雪白的皮肤就是疾病和妖魔的象征,没有哪个小伙伴愿意和他一起玩耍,更多的都是远远地望着他指指点点,甚至还有胆大的结伴前来打他。唐昂的膝盖和鼻梁就没有完好的时候,总是脏兮兮地沾满了血迹。进入了学堂也是一样,唐昂被单独地分在了一张桌子前。而那张桌子往往都处于整个大厅的最角落。这样老师们便可以正大光明地把他给遗忘。
其次,陆夫人也绝对不会支付唐昂的学杂费用。从小开始,陆夫人对于唐昂便一点儿都不待见。而作为老板娘,她的态度便直接影响了所有人的态度。叔叔墨笛最疼爱陆夫人,所以他一点儿也不愿意对唐昂流露出一殿亲切的迹象。下人们会称呼唐昂为昂少爷,但是几乎都把他看做了下人们中的一份子。因为作为支付唐昂学杂费的交换,陆夫人让唐昂在厨房里帮工,就像其它的小工一样。可是到了郡一级的学堂,普通的学杂都已经是沉重负担,就更别说是那三所顶尖学堂的费用了。那不菲的费用,哪怕是横沙镇首富的墨笛听到也会要皱一下眉头。
“没有想好呢,也许不念了罢。”唐昂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不念学了?”迅妈突然放下了手中的活,走到了唐昂的身边。“不念学做什么,难道在厨房和我们一起打一辈子的杂吗?”
迅妈将一小杯热水递到了唐昂的手中,“昂少爷的天赋我们下人可都是见识过的,三岁便能识字,六岁可以文章。在学堂的时候,有多少次磊少爷气呼呼地悄悄说你的文章被老师们表扬了,可是他们都嫌弃你的模样,所以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
“再等等吧,反正也不着急这一会儿。”唐昂只能用这样的借口从有点儿悲剧的对话中解脱出来。
听到了迅妈说磊少爷,唐昂的内心也不由得多出了一点儿波澜。
墨磊便是叔叔和婶婶的独生子,也就是比唐昂小上一岁的表弟。和唐昂相比,墨磊正好是天壤之别。在叔叔婶婶的眼中,墨磊才是真正的珍宝。在兰溪楼顶的套房内,墨磊从生出来后就有十来个丫鬟和仆人伺候,把他捧在手心里还怕化了。而他的这一辈子就似乎是在折腾,今天他可能在客人的厢房里放上两只老鼠,又或者是把脏兮兮的马靴扔到客人点的火锅里,明天他又可能在学堂里偷偷指挥几个小弟把油漆泼在老师的身上。当然,墨磊最喜欢的游戏便是折磨唐昂。没有人知道唐昂是墨磊的表哥,而墨磊也从来不愿意让人知道。所以基于这样的心理,墨磊好几次都差点要了唐昂的命。记得一次唐昂被墨磊几个人给扔到了一口枯井里,要不是迅妈带着两个伙计找到了他,唐昂估计自己就饿死在那狭小黑暗的井里了。
当然,无论墨磊做出怎么愚蠢而又危险的举动,墨笛和陆芸都只是笑笑,“还只是个孩子嘛”。哪怕那次墨磊带头在镇守大人的后院里放了一把火,墨笛也只是摸摸墨磊的头,然后差人给镇守大人送去了百两黄金。
让唐昂有点儿嫉妒的并不是墨磊那天生的优越的生活,而是无时不刻,唐昂都能够看到的,叔叔和婶婶那注视着墨磊的深情的目光。
快到中午的时候,唐昂有点儿吃惊地被小丫鬟领到了厢房内。那儿是叔叔婶婶一家用餐的地方,唐昂也只是偶尔来过,因为他的吃饭也和下人们一样安排在厨房里的小板凳上。但是在特殊的日子里,他会被邀请过来,作为“家人”的一员一起用餐。可唐昂并不觉得高兴,因为他觉得叔叔婶婶大概就是想用他有点儿悲惨的样子,来衬托出墨磊的幸福。
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