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市的边境是一个乡村,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周围是高山原野,位置偏僻,经济匮乏,但例外的是,这里的非人工雕饰的风景排在全国第一位。
十二市一区是唯一一个比较发达的地方,在未经商业家开发之前,是一大片小型工厂及荒野,后经政府改造,不少的人陆陆续续的来到这里发家致富,来往的汽车也逐渐多了起来。
野草被从七市送到这里的时候,那个黑衣人把她安排在了十二区,偏僻的村扎,教学环境恶劣的中学。
野草的生活突如其来的变了,变得不可思议,翻天覆地。
她似乎与这个城市的人们格格不入,但她确实属于这个环境的。
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因为她的外表、举止、成绩引来了一片嫉妒与嘘声。在此不久,她就受到了很多人的欺负,看她衣服光洁,就抢她东西,背里戳他她脊梁骨。
那种害怕与恐惧不只单单是属于中学和孤儿院的。
她所居住的孤儿院的院长是一个胖女人,胖女人的丈夫在城市工作,而她的孩子就是刘大成。
这个孤儿院经营的很不好,各种设备很不齐全。
野草不止一次的想过,也不止一次的迷茫过,自己为什会出现在这里。
于是她萌生了想要离开这个地方的想法,要想离开这个地方,唯一的是考出去。
她开始努力学习,不分昼夜,可成绩的优异遭到了周围人的不满。混混头的刘大成不止一次地去找野草要作业,勒索她。
刘大成不喜欢野草,一是野草不听话,二是她觉得野草总跟他们这些人不同。
为什么她回在孤儿分配食物时不抢,在发放衣物是不领取,宁可自己卖废品跑老远买面包,穿洗的发白的衣服,为什么,为什么一副清高倔强的样子?
刘大成的母亲说过,带野草来的那个黑衣人吩咐他们要好好照顾野草,自己会不定时查看,否则……
正是这点,让刘大成更讨厌野草了。
也许这就是天生的“看不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