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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超前的想法(1 / 2)

曹宪的这个事业,的确可以算得上千年功业。作为文字学家,曹宪本身在字形考证及训音上,有着这个时代的权威地位。加上他注《昭明文选》带来的一系列风潮,可以说,作为一个老师,他把“追溯源流”的个人希望及种族本能,放在一个天才身上,是非常恰当非常合理的。

弗里德里希为外甥高斯保驾护航,布特纳启蒙他引导他帮助他,卡尔·威廉·斐迪南掏出了真金白银,最终成就高斯“数学王子”的荣誉。

作为一条工科狗,老张当然知道数学是解构这个世界的重要且是最重要工具。但问题在于,老张不是数学家,两辈子加起来的最高成就,也就是一篇材料学博士论文,仅此而已。

所以,张德内心的强烈意愿是想要让李善这个天才成为自己的学生,但是感性冷却回归理性,他又不想“误人子弟”。

斐迪南这个公爵能投资高斯,他这个男爵凭啥不能鼓励李善?

不就是钱么?

甲骨研究不是一代人两代人能解决的,老张上辈子从胜利油田划水路过的时候,当时碳十四测定一片甲骨的年代是三千七百年前。他现在是没办法测碳十四,不过可以帮李善收集足够多的资料,然后流传下去。

有他存在的唐朝,落后民族崛起的可能性为零,而只要把“甲骨”的地位拔高到“钟鼎”的地位,种族源流的追溯本能,必将使得这些历经千年而不朽的前人痕迹,大规模地延续下去。

他不会和李善提安阳,也不会说什么殷墟,这世间流传着多少,就是多少。相较于商周,唐人是后人;相较于贞观,后人以贞观为前人。

作为前人,留下看得见遗产的同时,更要留下看不见的遗产。

至于现在么,他手上几十万奴隶、工人、帮闲、仆役,整合人力为曹宪李善师徒二人编撰一本《字典》算得了什么。

“许君引部首之利,老夫以为善。”

曹宪对部首的总结已经相当完善,并且为了更便利书写,从草书中摘取了相当大数量的简化字。他手头的草稿,是一字多形多解,并且有草书简化字。只是他一时半会不愿意推行,主要问题在于简繁之别引来的对立。

士族不愿用草书简体字,寒庶用了也是白用,长期来看,一定是简化字取代繁杂字形。但短期内,甚至三五个皇帝任期内,使用简化字的寒庶之民,一定无法融入士族阶层中去。

所以,曹宪的解决办法是迂回,他不想激怒现行的士族,使得这“开民智”的技术手段延后。尽管实际上,汉字从诞生开始,一直都在简化,直到一日射兔三百八的“千古一帝”定下了一个看上去很奇怪的章程……

“大夫字书欲效仿许慎?”

张德有些奇怪,曹宪不大可能跟着前人走,《说文解字》在对隋唐的人来说,已经不够用了。毕竟隋朝时期的人口,在刨除隐匿的黑户之后,巅峰都超过了五千万。语言文字是随着人口增长而不断进化的。

“原本老夫想从切韵正音入手。”

这个想法很不错,不过没什么了不起的,眼下现行下洛官话,也就是洛下音,就是得跟着韵书学。可以说对文盲和中下阶层来说,完全没有卵用,这就是士大夫自己玩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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