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艾洛斯命令哈森也穿上平民的衣服后,三个人才在贫民区溜达起来。
艾洛斯还没有来过贫民区,当他是龙的时候,在空中飞过的时候,只能看见城市像一小块面包一样,而他现在正身处其中,他仰望天空,有种恍如隔世一般的感觉。随后,他就将这种可笑的情绪抛开了,他又不是再也不能变成龙了。
哈森跟在艾洛斯身边,紧张地防止周围的平民对国王有无礼的举动——擦过衣角或者碰触胳膊都是不敬的大罪,如果撞上——天啊,哈森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了。当他穿着护卫队的衣服和标志出现在这里时候,所有的人都会躲着他,不管是多么杂乱差的拥挤的街道,但是现在没有人理会他,他只好尽力将这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国王护起来。
相比他的紧张,撒克洛就比较无所谓,毕竟他知道艾洛斯是不会在意这种冒犯的,所以哈森就更辛苦,但是他没有胆子抱怨。
年轻的国王好奇地打量周围,他生活在皇宫,在这个国家去过最远的距离大概就是教会了。富人区和贵族区的街道整洁而宽阔,他们的城堡府邸十分漂亮,连树木都显得笔直和清秀,但是在这里——松散而喧闹,到处是人类的生活气息。
艾洛斯想起自己在很多年前——大概有四百年或者更多?他偷偷去过人类的城市,喧闹,贫穷和拥挤,每个人都很粗鲁与急躁,当然,他不能责怪他们。人类的生命过于短暂,你很难教会他们从容不迫的优雅。
不过这才是人类社会该有的样子嘛,拥挤和喧闹,大声地笑和说说话,毫不介意那些繁复的问候礼仪,举止嘛,甚至是粗鲁的,但那并不表示他们不友好。
艾洛斯想起在魔神大战中,人类和精灵曾经处于一条战线,现在后遗症出来了,人类完全被优雅的精灵们给迷住了,上流社会总是模仿着精灵们的社交方式,而忘记了自己本身的生活态度。
艾洛斯胡思乱想着这些东西,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一个杂乱的小巷子,低矮的墙并没有挡住阳光,廉价的阳光洒满整条巷子,鸡鸭之类禽畜的味道让艾洛斯皱了皱眉头,地上堆满了杂物,他倒有些敬佩那些还能走起来自如的平民们,他们可比骑士们敏捷多了。
“今天早上的案发地点,大概在拂晓的时候尸体被发现了,”哈森走到一处低矮的墙角,血迹已经变成褐色,灰尘沾落在上面显得很不起眼,“是一个铁匠的学徒,他去铺子的时候发现的。几只野狗吃掉了一部分,但是应该是和前面几起案件一样的,内脏被带走了。”
这边的几户人家并没有紧闭着门,一幅害怕的样子,反而他们当做没有发生这件事情继续忙碌着。这很容易理解,他们害怕,但是还要吃饭,害怕不会要他们的命,但是没有饭吃就会饿死。
原先还是两天一起这样的案件,但是现在越来越频繁,直到现在,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到两个人遇害。贫民区开始实行宵禁,事实上,这样的夜晚已经很少有人流连在酒馆里很晚回家了,即使人流量减少,也没有让这类事件停止发生。依然有人遇害,即使护卫队在夜晚频繁巡逻,值得庆幸的是,没有人死在家里。至少这让贫民区的人稍微安心一点,入夜以后就不再外出。
艾洛斯不是什么破案高手,所以晃了一圈就打道回府去吃饭了,但是他还是给了哈森使用斥候的权利。
“可以去调查那座黑森林,不过在我看来,它只是树木高大一点,和黑暗势力扯不上什么关系,”艾洛斯拍拍副队长的肩膀说,“或者……”
“是?”哈森不明所以地看向国王。
国王却看向撒克洛公爵:“你觉得呢?”
撒克洛跟草包国王不一样,他对这种血腥的事天生有种敏锐的感觉。空气中的确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但是要说鼠人什么的东西,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关于它们的线索,而且鼠人——就像艾洛斯说的那样,它们只偷东西,至于食物方面不太挑剔,经常是有什么吃什么。贫民区还没有穷到只剩下人类。
“我……?”撒克洛听到国王叫自己的名字,抬起头看向他们。这会儿哈森正站在艾洛斯的旁边,这几天因为这件事情,他们的关系近了不少,尤其艾洛斯已经将哈森看做下任的护卫队队长了,有时候甚至还有说有笑。
不可否认,撒克洛觉得不爽了,于是他傲娇地说:“我会派人另找线索的。”摆明了不跟护卫队合作。
哈森不知道哪里又触动了公爵大人纤细的神经,惹得他不开心,不过既然国王已经给了他调动斥候的权利,那他不能要求再多了。于是,他很识相地告退了。
国王在餐桌上准备大快朵颐,看到撒克洛还站在那里,就有一点不满意:“我要吃饭了。”
“所以?”
“请回去,”艾洛斯傲慢地抬了抬下巴。
现在他至少学会了用“请”,撒克洛安慰自己,然后礼节性地告退。
走出国王华丽的餐厅,他在走廊廊柱的阴影里看到了安奴。
“请问公爵大人有什么吩咐吗?”安奴穿着一身艳丽的异国服饰,隐没在阴影里气息全无,夕阳在他身边兀自灿烂。
“帮我去……查点东西。”撒克洛看了餐厅的大门一眼,轻声说,“夜,快降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