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长歌正腹诽着,没想到又在人群中发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落琴与落天,他们也来了,啧啧,冤家路窄,看这次怎么好好收拾他们!
轮到慕长歌时已经日头高照,恶毒的太阳挂在天空,热的人们要么拿扇子遮在头顶,要么找阴凉地坐下,擂台前也没刚才那么拥挤,叫喊声比之前要小许多,但丝毫不妨碍人们的热情。
很快就解决了那个异国男子,记录了名字之后慕长歌就径直离去了。
第二轮比赛是在午膳过后,反正呆着也无聊,慕长歌便想找家饭馆吃完饭再来,却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她。
依旧一身月牙色长衫的北朔站在她面前,眉目含笑,语气温柔。“歌儿。”
慕长歌只觉得刺目的阳光也变得温柔,让她想起了一句矫情的话:有时候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你有房有车,而是那天下午阳光正好,而你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
暗骂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了,慕长歌的语气有些古怪:“北朔,我脸花成这样,还穿的男装,你都认得出来啊!?”
“如果你在意一个人,你就会在意她的所有,她的一举一动,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你都看得出来。”北朔温柔的说:“你看,上次我注意到了,你穿男装喜欢在左耳戴上一颗耳钉,右耳却不戴,今天也是。而你走路散漫,左脚的步子却总是比右脚迈得大,而且你走路的时候双手喜欢插在胸前......”
慕长歌听到北朔仔细的描述,想起以前,眼眶有些红了。
原来,还有人这样在意她的一举一动,能在茫茫人海中能一眼找到她,无论她装成什么样子,总有这么一个人,在身后默默注视着她,关心着她......慕长歌只觉此生能遇北朔,无憾!
“小丫头,怎的眼睛都红了?”北朔有些心疼的摸了摸她的小脸,手上落满了一层灰。
“咳咳。”慕长歌讪笑两声,说了句没事。就听头顶的北朔继续说道:“第二轮比赛要下午才开始,歌儿去我那里用午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