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在这个世界醒了过来,我的世界观彻底被刷新了一遍,为了活下去,也为了回到我的世界,不得不接受现实,想方设法在这里一天一天过下去。样貌虽然和我原来很相似,但是却又不是完全一样,我试图在这两年里,找出一切的答案。我住在落香山上。
割下人头,我抖开包裹,包在里面,舌尖微卷吹出一声口哨,阿宝嘶啸着飞奔而来,停在我面前,迈着凌乱的小碎步,我上前揉着她额上的鬃毛,道,“娘子,我们回家吧。”
翻身上马,想起来什么,又一勒缰绳,阿宝迈着傲娇小碎步走到马队前,头扬得高高的,我皱了皱眉,无奈朝那躲在马车下的人喊了声,“呦嗬,这细皮嫩肉的是谁家的小少爷,不知道绑回山上去可能换点银子花花?”
躲在马车下的人,浑身剧烈抖动,连马车都跟着他的颤抖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来,他连滚带爬从马车下挪出来,跪在阿宝身前,头抵着地,畏畏缩缩的说道,“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家父......家父任......职西夷......户......部尚书,大爷别......杀我......家......家父......一定会给您......很多钱......”
我撇嘴一笑,这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吓得腿都软了,我能清楚听到他牙齿颤抖的碰撞声,听得我下巴都酸了,轻轻一夹马腹,“算了!爷儿今儿个的目标不是你,你小子好命,回去告诉你爹,别做亏心事。娘子,我们回家!”
阿宝嚎着高傲的调调,甩开一群**丝马,跨着飞扬的舞步朝落香山,撒丫子狂奔。这不能怪她,怪宫黎把她宠坏了。
“九爷回山了!”
我人还没进寨子门,把门那厮的喊声就已经传遍了整座山。我跨着阿宝停下的时候,老大已经站在堂外了。见我下马,立刻眉开目笑的迎了上来,“呦,九妹这次可够久的,遇上麻烦了?”
“屁!”我道,挥手将阿宝交给小厮,转过头在人群里找着,“宫黎呢?我非砍死他不可!”
“老九啊。”老大语重心长,上来拉我,应是把我的火气压了下去,拉着我进了堂内,“成天跟个臭道士过不去像什么样,来,大哥给你看样宝贝。”
“宝贝?我要的东西找到了?”我一听宝贝,瞬间来了精神,两眼放光,看着他从一边拿出藏着的锦盒,打开一看,泄了气,“这?宝贝?”
不过就是几串略精致些的珍珠罢了,看起来也就像是县太爷的小老婆会带的那种,这些东西,也就这帮不识货的大老爷们儿会当宝。“我不是说了嘛,昭华碧玉,除了那东西,别的我什么都不感兴趣。”
昭华碧玉,那是至今为止,我唯一得知,带有传奇色彩的物件,我将回去那个世界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那东西上了。
“对了对了,差点忘了正事。”老大一拍脑门儿,恍然说道,“老九,你得去救老三他们了。”
老三,也就是我三哥,这山寨里的第三个管事的。人呢,长得五大三粗,一米八五左右的大个子,二百二十斤,膀肥腰圆的,人又黑,看起来长得凶神恶煞的,嘿嘿咧嘴一笑,憨到家了。我狠狠一拳砸在桌子上,几天不在寨子里又闹什么乱子了。“说吧,他们又惹什么事了。”
“老三他们在闵城栽了跟头。”老大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神色格外凝重。
闵城,是北韶与南埕交界之地,虽属于南埕,然而近年来,南埕、北韶、东伏三国接连交战,一切贸易中断,闵城聚集了当时四国的各路人马,其中不乏商人,来往人种混乱,是个官府都不愿意插手去管的地方。
两年前,我在这个世界里醒过来,发现了闵城这块宝贝地的商机,落香寨在闵城立下招牌,四国走镖,一直以来,各路官府道上我们打点的都很好,在乱世赚笔押运费,也算是小发战争财,如今老三却在闵城栽了跟头,我约莫着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宫黎呢?让他陪我走一趟闵城吧。”
“阿黎三天前就动身前往闵城了。我们接到消息,大概都是老三出事两天后了,左等右等等不着你人,又怎么都找不到你,阿黎就先去了,起码打点一下,先看看是怎么个情况。”老大很谨慎,他是这山上最精明的人,三十五六岁的年纪,又瘦又小,一米六左右,面色蜡黄,看起来就像是恐怖片里的僵尸,皮包骨头,分明看得清他那副骨架子,可是对待兄弟们,老大还是很护犊子的。
我想了想,闵城是南埕的地界,按理说,道儿上的兄弟大抵是不愿得罪我落香山的人,唯一的可能就是官府,东伏与北韶,在南埕地界上惹事也不大可能,可若是南埕的人,又是图了什么呢?“算了,我不歇了,我收拾一下马上就走。”
跨着阿宝,又匆匆出了寨子。
宫黎,是我的救命恩人,两年前是他在山里救了我,带我回他们道观,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照顾我,把我的小命从阎王那抢了回来。御风观是宫黎的家,说是道观,其实也不过俩人,从前是他跟他师父,后来他师父把杂七杂八的全扔给他,自个儿云游去了,用宫黎的话说,他师父已经六年没有音信了,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御风观在落香山脚下,寨子里的人饿的没办法了,下山打劫,道观里能有什么?什么都没抢到他们着了急,就把我和宫黎绑上了山。
宫黎凭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应是把一群山贼说成了兄弟,他自己落得清静,我跟山贼头头拜了把子,成了山上的九爷。
直到半个月前,宫黎还一直拿这件事取笑我,他说,“你明明是个女的,为什么就没有人有抢你当压寨夫人的想法呢?如此看来,你倒是真的投错了胎,本就该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啊。”
其实,我也曾一度纳闷,按照电视剧正常剧情,土匪抢了民女上山,可不就是娶了当夫人么,怎就我如此例外,成了兄弟呢?
狂奔了近一个晚上,我终于在天大亮的时候进了霍城,奔波一夜,从西夷的北头到了南头,这里距离闵城大概还有半天的路程,只是阿宝累极了,死活都不愿意再跑一步了。无奈,我只得在霍城停了下来,估计要在这西夷境内休息半天。
“是他吗?”我坐在面馆里,等着老板煮面时,身边莫名聚集了一些人,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大小伙子指着我说了这么一句,我不免好奇,侧目,他们却躲了。
有意去问老板到底怎么回事,刚一抬头,就对上了他,他的眼神刚刚与我一接触,慌忙低下头去,手里的筷子都落在了地上。可疑。
看来,饭不能吃了,我掏出两文钱放在桌子上,提起包裹上了马,阿宝在极不情愿下迈着小步一步一步往前走去,“娘子,你说这是什么个状况?他们看到我怎跟看到个瘟神煞星一样呢。看样子,现在是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救老三要紧,咱们还是要惹点事的好。”
本来打算要出城,却被城门口贴着的告示吸引去了目光。
重金悬赏。
然后下面画着......我?!
我恍然大悟,好像瞬间想通了什么,“娘子,走吧,估计是那户部尚书家的少爷把咱们给告了。”
不急,等我救了人,回来这帐再好好算!
“驾!”一勒马缰,阿宝仰蹄嘶啸,驮着我冲破城门侍卫的把守,一路往北飞驰而去。本来是救人,结果被当作主要案犯了,这事闹的,还有没有地方能说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