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了。
我又是被小凯给揪醒的。
我很不情愿的发起床气。
然后,被他的一个冷眼神,给全都吓了回去。
我早就定好了地方,反正,我的出门费用,都是萧漓那家伙提前支付给我的。所以,现在这个都不出问题啦。
回公寓,快速的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就出门了。
我们四个人,兵分四路去接人。
我,去找那个傻逼。
小凯,很不情愿的去接沐七晴。
王源,一蹦一跳的去找苏浅怡。
千玺,直接出门接洛初瑾了。
为了低调,我出门都是戴着黑色的鸭舌帽,酷酷的后翻反戴,露出光洁的额头。
我完全是凭着记忆走的。
我记得,上一次去那个家伙那里,都是……五年前了吧……
那时候,他似乎是,刚出了点问题,本来也是像左青漠一样,很有名的王牌杀手,后来,就退出了。不过,单凭他以前任务的积蓄,供他到下辈子都够了。
只是,不知道这样一个人过的生活,有意思么。
不过,那家伙也真能忍。
当初一告别,就是五年,几乎都不跟我联系。
几次跑出去找他,结果,都被萧漓给轰了回来,还抽了一顿。
我迅速的走进了小区。
因为我的身份,门卫的大叔,连拦我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侧目微微一笑,“我去找一个朋友。”
他们似乎是很害怕我,但是,我相信,他们也知道,如果我要做什么,完全不需要这么明目张胆哒。
况且,我是正经人。
凭借我超出常人的记忆力,我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傻逼的别墅。
他家并不大,跟这里的普通居民一样,不一样的,只是身份而已。
我并没有记得打算进去,站在门外,看他家的院子。
花圃里,是清一色的深紫妖媚,暗香幽芳,比凡尔赛的血色更加的妖冶。吹着风儿,熏然欲醉,那个味道,我想,没有人会比我更熟悉它了——路易十四。
这个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他送给我十四岁的礼物。
路易十四依然长得很好,看来,他最近很会陶冶情操啊。
不知道是不是根他们呆多了,就被左青漠给感染了。
有门可进,我偏偏选择翻进去。
我轻落在地面,慵懒的依靠着墙壁,一手摘下帽子捋了捋头发,一手,轻轻扣了扣门。
没过一会,门开了。
里面,出来了一个还穿着幼稚的柯南睡衣,黑发凌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