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一开始,我听他的话,搬离仁德公寓,那么接下来的事,就不会发生,他也不会跟着我受苦受难受罪。
“为什么?”沈仲凌不解,“我觉得跟你在一起挺有意思的!”
“有意思?”我没听错吧,这样的话居然从一个老板嘴里说出来,似乎有点不符合常理,我指着他身上的伤,“你跟我在一起,简直是在玩命,随时会丢了性命的,你还说有意思!”
有点哭笑不得,我还宁愿他骂我呢,也不愿意听他说这种话。
沈仲凌笑了笑,不再说什么。
我睨了他一眼,都伤成这样了,还笑得出来,“把衣服脱了!”
“干吗要脱衣服?”他眨巴着双眼看着我。
“看看你身上有没伤?”
听我这么说,他乖乖脱掉外套,脱掉毛衣,解开衬衫的扣子。
结实健壮的上身,肤色不是典型的麦色,却不失性感,同时也看得出来,他喜欢运动。
背后好几处淤青,我用力涂抹。
“轻点!”他疼得叫道,“看你瘦瘦小小的,没想到力气这么大。”
我再次用力,“不用力怎么行,就像你说的,要用力,药水才渗进皮肤里,才会好得快……”
“我有说过这话?”
我一把推他的脑袋,“装傻充愣,小心我扁你!”
“别!”他求饶。
原本尴尬暧昧的气氛,因为打闹变得平和起来。
沈仲凌和常启铭在我家睡了一夜,沈仲凌睡在卧室,方便照顾常启铭,而我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睡。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有人把我摇晃,我睁开眼,迷迷糊糊看到沈仲凌,还有常启铭。
我坐了起来,看向常启铭,关心问道:“常助理,你什么时候醒的,你没事吧?”
“没事,我刚刚醒过来!”常启铭微笑道,但手一直握着另一只手。
沈仲凌开口说:“启铭已经醒了,我们得回去了!”
“我送你们!”我拿过旁边沙发的外套穿上,送他们出门。
时间是早上的六点多钟,外面的天还没大亮,灰蒙蒙一片。
到了楼下,沈仲凌转过身看着我,说:“就送到这里吧!”
“那今天我不用去公司报道了吧!”刚才起来的时候,全身腰酸背痛,一点力气都没有。
“今天可以不去,但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为什么?”不会是怕我有危险吧!
“等我有事找你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你。”
“就这么简单?”虽然知道是这样,但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期盼。
“嗯!”他应道。
“没别的了?”
“没!”
心中的期盼,就像泡泡一样,遇到仙人掌上面的刺,一下子破灭。
我牵强地扯出一抹微笑,沈仲凌和常启铭转身走到车前,开车离去,消失在灰蒙的晨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