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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1 / 2)

今年的冬天,似乎来的特别的早。不过十月中,已是天寒地冻,积雪成山。

冷的叫人几乎打颤。

外间滴水成冰,但在这露华池的温泉,却是依旧暖如晚春。

汩汩蒸腾在半空中的缭绕热气,充盈着硫磺的清冽气息,哪怕只是刚踏近池边,尉迟明翊就已经明显的感觉到,那让他疼痛如千万针刺的双腿,有稍稍的缓解。

这么些年,他这一双病腿,虽有好转,但一遇到这种极寒的天气,还是会发作的厉害。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站在这里的原因。

但尉迟明翊却知道,这绝不是让他来到这里唯一的原因。

只是想到那一个原因,男人微微滚烫的心头,便不由的划过丝丝似苦似甜的滋味。

空荡荡的池子里,尉迟明翊并没有要人服侍,相较于被人左一个右一个的环绕着,他更喜欢在这一刻,一个人待着,仿佛惟有这样,才能掩饰住他心底那些不受控制的,关于他与回忆中的那个女子,在这里初见时的情景。

就像现在,哪怕只是念起她的名字,已经让男人唇畔不由的扯开一个温润的笑意。正在解着衣襟的手势,习惯性的去摸那紧贴住胸口放置的香囊,仿佛那是他最安心的所在。

只是,这一次,男人却什么也没触碰到。

它不在那儿。

尉迟明翊没来由的一慌。下意识的反反复复着找寻着他衣衫下的每一个地方。

没有,还是没有。

那隐秘的贴在他心口位置、从不离身的一枚香囊,此时此刻,却像失踪了一样,不见了踪影。

男人甚至连衣衫都来不及整理好,就踏了出去。

所以,百无聊赖的站在外面打发时间的翩翩少年,一眼看到就是他家七王叔这副衣衫不整的模样。

呃,能叫他这个一向一丝不苟,最注重礼仪规范的七王叔,露出这样焦切而慌张的神情,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

所以,少年赶忙兴匆匆的往前迎了两步,一把嗓音,尽量压着那股快满出来的兴奋劲,只忍不住喋喋不休的开口问道:

“七王叔,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司徒家的那位王后娘娘,不是规定了你一次要在温泉里泡多长时间吗?你一向都将她的话,当圣旨般遵守,所以,这一次能叫你不听她的话,这么快就自己跑出来的,一定是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是吧?再瞧你慌张的连衣衫都没有整理好的样子,所以刚才发生的这件事,一定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侄儿说的对吗?”

半大的少年,一迭声的求证着自己的推理,若那个女人在场,一定又要说他福尔摩斯上身了。不过,据她说,那个叫什么夏洛克福尔摩斯这样奇怪名字的男人,可是古往今来,乃至未来,世界上最有名的天才侦探,所以,拿他跟他相比,总的来说,尉迟默还是十分的满意的。

呃,他有没有说自己可是这大离王朝的第三顺位继承人,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封邑的江陵城城主?

好吧,虽然比起整日里困在江陵城里处理那些没完没了的无聊政事,他更喜欢逍遥自在的四处晃荡。

就好像现在这样,他可是软磨硬泡的求了他这个七王叔好久,他才同意带他在这个冬天,来这个西秦国消磨时光的,当然,北昌国司徒家的那位王后娘娘为了帮他达成这件事,也替他说了不少好话。

所以,司徒默决定了,为了报答那个女人的仗义执言,回去之后,他会将他在这西秦国经历的种种风土人情,讲给她听的。

毕竟,身为一个有夫之妇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身子不怎么太好的女人,她可是没有什么机会像他一样仗剑江湖,快意恩仇的。

想到她有时会病的厉害的可怜模样,虽然他只见过一次,已经让这半大的年轻人微微皱了皱好看的眉眼。

尉迟默暗暗思忖着,要不要将方才在宴席上,那为了讨好他的某位大臣,特意送他的上等玉石三品,吩咐侍卫快马加鞭的给她送去。

亏得她自己还自称是什么毒圣的传人,却连自己的身子,都调理不好,说出去,真是丢人。

脑子里飞快的闪过有关那个女人的种种,以致尉迟默几乎没有听见他家七王叔焦切的声音:

“默儿,你有没有见过我的荷包?”

问出这句话的尉迟明翊,心中却是越发的不安,只因他很清楚,面前这个小侄儿,虽然平日里全无正经、恶作剧居多,但他比谁都知道,那个荷包,对自己的重要性,所以是不会拿它开玩笑的。

不过抱着一线卑微的希望罢了。

果然,便见尉迟默不由皱了皱他那尚略显稚气的眉眼:

“七王叔,你说的可是,你那从不离身的,针脚拙劣,绣着俗气的满天星花纹,里面还装了个奇形怪状的什么鹤的折纸的那个吗?”

也就那个女人送的东西,才能叫七王叔这么紧张了。

尉迟默俊朗的眉眼,又是好看的一皱:

“它不见了吗?”

唇瓣微抿,尉迟明翊面色有些苍白:

“可能不知怎的掉在了路上……我去找找看……”

说完这句话,男人已是兀自向着门口走去,只是,脚步甫抬,双腿便陡的一阵针刺般的麻痛,迫的他几乎站不稳。

“七王叔……”

尉迟默赶忙扶住了他。

“我没事……”

微微喘息了片刻,尉迟明翊安慰着看起来有些担心的小侄儿。

尽管他强撑着表示,他真的没事,但尉迟默还是能从他被冷汗浸的一片汗湿的掌心里,感觉的到此刻的他,正在承受着怎样极大的痛楚。

尽管如此,他容色苍白的脸容上,那种焦急而迫切的想要寻回丢失的东西的神情,还是丝毫未减。

尉迟默微微叹了一口气,倒有几分与他年纪不相称的成熟。

“七王叔,你还记不记得……”

脑海里蓦地闪过一记情景,尉迟默分析道:

“方才在席上,有个毛手毛脚的婢女,一不小心将酒水洒在了你身上……或者就是那时候,荷包掉了呢?”

被他一提醒,尉迟明翊也立时回想起来,今夜赫连煊在宫中设宴,席上有个应该是刚进宫不久的小宫女,想是一时紧张,在斟酒的时候,打翻了酒壶,大片清冽的酒渍,就那样泼在了他的衣袖上,然后她就是一边各种手忙脚乱的帮他擦拭,一边害怕的要哭了的模样,未免她过度受罚,他只得胡乱拂了拂衣衫上的狼藉,就将这样事揭了过去。

许是就因为当时的混乱,荷包遂从他的怀中滑了出去……只是想到这个可能性,尉迟明翊眼底已禁不住的升腾起一线希望:

“我们现在就回去临华殿找……”

看着他家七王叔忙不迭的模样,尉迟默担忧的瞥了一眼他的双腿,情知劝不听他,只得退而求其次的嘱咐道:

“回去可以,但是只能乘马车,不许骑马……”

慢悠悠的定下了这样的规矩之后,十四五岁的少年,为什么有种自己仿佛才是面前这个男人王叔的错觉呢?

果然,像那个女人说的一样,他太早熟了吗?

好吧,尉迟默宁肯认为,是他们都太笨了。

不管怎样,现在,最重要的是帮他这个七王叔,找回他那珍之重之的荷包,才是正事。

所以,尉迟默很淡定的吩咐一旁的侍卫,准备马车去了。

一路疾驰,向着秦宫的方向奔去。

回到秦王宫的时候,已是深夜。偌大的临华殿,早不复先前的推杯换盏,觥筹交错的热闹,倒显出一片安静的寂寞。

可以看出来,在宫宴结束之后,这里很快就被太监和婢女们清理了,看起来干净而空荡。

望着他家七王叔,不放过任何一个犄角旮旯的焦急的寻找着丢失的荷包的认真模样,尉迟默忍住想要扶额的冲动,弱弱的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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