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朝城像看白痴一样看着自家的妹子,轻描淡写道:“我在警局看过你记的笔录。”
陆小北:“……”
吃过早餐,陆小北提议要带宋夏逛一逛A市。
宋夏也不想太早回陆府,就答应下来了,而陆朝城回A市也是请了假的,闲着也没事,就跟在她们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
三人逛到步行街,街上有人卖陶瓷做的小公仔,陆小北一眼就相中一个很小的福娃娃,光着腚儿穿着福兜乐呵呵地朝着她们笑,甚是可爱,于是把陆朝城拖了过来付账,陆朝城扫了一下眼花缭乱的小公仔,然后指着一对偎依在一起的穿着军装的小情侣,让宋夏捡过来。
凭什么对她颐指气使的?就是不去!宋夏双手抱胸,假装没听到,谁知那热情的小商贩就已经把公仔拿了过来塞进她手里,还满脸笑容地说:“这位小姐,一个公仔一块钱,两个就便宜点,算你一块五毛了!下次记得常来!”
“谢谢!”
宋夏咬牙切齿地道了一声谢,就要把小公仔还给陆朝城,陆朝城却伸手一推,淡淡地撇了一句:“这种小玩意还是适合你带着。”
哦,敢情这男人觉得一个大男人拿着一个小公仔逛街,会别扭,既然这样,那干嘛还买?
没走一会儿,突然前面一阵骚乱,紧接着看到一个卖冰糖葫芦串儿的大婶从人群中跑出来大喊一声:“抓小偷啊!抓小偷啊!那人抢了俺的钱!”
声音里充斥着哭腔,那是她今天好不容易挣的钱,一个不注意,就被人给顺走了!
那大婶踉踉跄跄地追着小偷奔跑了几步,却终究还是落下了一段距离,急得她嚎啕大哭,“别走!把钱还给我,那是给我儿子治病的钱啊!呜呜!”
宋夏一行人也注意到那边的状况,都暗暗捏了一把冷汗,步行街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没有几个人注意到那大婶那边的状况,这很容易给小偷有机可乘的机会,只要那往人群里一钻,想再把他抓住谈何容易?
宋夏紧盯着在人群里乱蹿的一名男子,他长得是尖嘴猴腮,东张西望着,神情慌张,*不离十是那个小偷,正想着要不要报警,身边的男人倏地附在她耳边丢下一句话,说:“这里交给我了,你赶紧到那大婶身边去。”
说完,人已经如一只遇到猎物的飞豹般,敏捷又不失霸气地朝那小偷逃跑的方向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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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解释一下,简介上写的第一次逛街徒手制歹匪的情景与这里有偏差,对不住大家了,那个情节可能会往后再写,那时候女主可能已经学业有成了,只是可能。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