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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1 / 2)

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祖上可以说是一条棍王朝的时代,那个时候,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的祖先还不似项武功大郎十四郎这样敢在名头上加一个项字,而是老老实实的,叫武功大郎。

武功大郎在人类社会学习了做饼,他靠卖饼,居然也发了财,成了一位大财主,还娶了一个漂亮老婆。

当时武功大郎有一个弟弟,和哥哥不大顺,弟弟是一个山丘,不爽哥哥发昧良心的财,不帮助穷人,武功大郎说,别人再怎么痛苦,也痛不到我自己的身上,我凭什么为了别人的痛苦而牺牲我自己的利益?

结果兄弟二人不欢而散!

武功二郎虽然不似哥哥那样发财,但是却渐渐闯出了自己的名头,开宗立派,闯出了苍天之拳。而武功大郎一直富贵!

到了日月不落帝国的时候,武功大郎的后人武功大郎又五郎已经很发达了,但因为庞大的身家,被当时的权臣,东门庆看中了,凑巧,武功大郎又五郎娶了个漂亮老婆。

而东门庆出了名的好色,尤其是喜欢别人的老婆,用这位东门庆的话说,哥们要玩,就要玩那种良家妇女,这才有味儿。

和一位国家权臣斗的结果是,武功大郎又五郎完蛋了!

好在武功大郎又五郎总算是还有远亲,在最后的关头,把幼子,送到了武功二郎的拳派。

武功二郎虽然死了,但在当时名头是很响的,苍天之拳宗收下了这个孩子,他就是项氏一族武功大郎又六郎。

武功大郎又六郎学成武术,却没再在人类社会发展,他记得父亲的教训,收拾一切,回到了南疆,娶了一个当地的矮人姑娘,当了入赘女婿,从此开始自己矮人称王的时代,到了项武功大郎十四郎时,他是一个天生的山丘,武术又好,加上此时,项少龙的血脉已经彻底断了,事实上,早早的就传出,当年项王有病,死(米青),没有后代!

后世所传的项王后裔,是他的心腹第一大将的孩子,过继到了项少龙的名下。

项少龙的后人可没有项少龙的好命,先是被黄金人类打压,追杀,然后是连绵不断的灾祸……以至于后来的项氏一族都改姓了!

可以确定,在当时,项氏一族的真正血脉已经断了,所以项武功大郎十四郎以自己无双的神功,自号自己就是项氏一族,加项名于其上,才有了现在的称喟。

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称项这一点,在南疆矮人族里是形成限轩然大波,很多族长来找项武功大郎十四郎,打得那叫一个惨,所以后来,项武功大郎十四郎虽然称项,却知道这不是一世之功,他不扩张,不显耀,就这么的,过了二十年,现在南疆矮人们开始叫他项族长!

为了保住这项字名号,可真是不容易。项武功大郎十四郎凭的,就是虽有实力,却低调。

但,强就是强,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的野心(谷欠)望又岂非没有人知道?

至少龙基弩斯是知道的,他知道,再这么发展下去,总有一天,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的后人可以整合矮人族!

关键就在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的后人身上,幸好,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目前都没有儿子。

话不多说,项武功大郎十四郎因为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项武功慕莎,所以他怎也不可能看到女儿死在自己的面前,他还指望用这个女儿来招一个上门女婿来传宗接代呢!

苍天霸拳……无上的神拳,当年在武术门派林起的一条棍王朝时代也有其一席之地!

“轰———————————————————————————————————”

此拳一出,立时把骨塔打得飞起,亏得三女机灵,抓住骨塔,放出了无边的尸气,这才稳定住骨塔不会散开,三女知道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的厉害,当下就把骨塔收了,只是邪恶伯爵还没有下令,所以她们三人也不好回尸骨位面!

现实的物质位面,高手也是很恐怖的!

邪恶伯爵也有点瞠目结舌……怎也没有想到,这个该死的项武功大郎十四郎会这样的强!

项武功慕莎道:“爸爸!”

项武功大郎十四郎道:“不是你的错,我们走……”

邪恶伯爵松了口气,道:“至少这老小子不想要再打下去!”

艾德蒙唐太斯道:“他也没有摸清我们的底牌,不过……这个家伙太猛了……幸好他的实力达到了巅峰,不然我们可就麻烦了!”

邪恶伯爵道:“哦?这话怎么说?”

艾德蒙唐太斯道:“我是不大了解所谓武术这种东西了,但是我知道,武术这种东西是挖人潜能的,也就是说,他表现出来的实力越强,也就意味着,他的身体承受的压力恐怕也就越大,每出一次手,对他的负担也不小吧……”

邪恶伯爵道:“的确是如此……”

这也是塔格奥大师强成了这个地步,却动不动就想要去尸骨位面补充能量。有句粗话形容,叫小(又鸟)(又鸟)没用,大(又鸟)(又鸟)太软,就是那不大不小的(又鸟)(又鸟),才堪可称为经久耐用。

日月不落帝国时代,黄金人类有一个书生,看到自己的书生(又鸟)(又鸟)都比自己大,自己的(又鸟)(又鸟)太小了,顿时没有自信,找人切了一个马的(又鸟)(又鸟)换上,结果马(又鸟)(又鸟)大是大了点,用起来的时候也不错,但就是太软和了,要长时间的努力才可以雄起。

用(又鸟)(又鸟)比喻实力这玩意不大合适,但却贴切。

邪恶伯爵很明白这种感觉。

就好比一身新衣服的人和一个乞丐在一起,如果他们打架,这身新衣服怕就废了,如果不打,乞丐无礼,又让人郁闷。

比起来项武功大郎十四郎的实力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有钱人,其余实力不如他的是那些乞丐,杀鸡用牛刀……这牛刀也太可怜太辛苦了。是以能不出手就不出手。

不值得,诚如邪恶伯爵虽然当家作主,却不喜欢管理那些政务俗事一样。

再看项武功大郎十四郎,他回身大喝:“人类听了,我们今日,到此为止,明日再战!”

矮人们退兵了。

邪恶伯爵看得郁闷,这哪里是打仗,简直搞笑,不过多少还是要把弗拉维赏一下,然后问艾德蒙唐太斯:“你不是说,他们想要我们野战么,他们粮食不足么,怎么他们还可以这样的一天天和我们拖?”

艾德蒙唐太斯道:“可以看看明天,今儿个有点意外,我们没有想到有这样的一个家伙,如果再打,只怕就是他要下场,但他还没有到和我们对揭底牌的地步,自然不想要动手,万一阴沟里翻船,这可不是乐子大了么,所以我们可以看明天!”

邪恶伯爵道:“看明天怎么讲?”

艾德蒙唐太斯道:“如果明天,不再出现这样的意外,他们一定会想法子让我们出来野战,而我们就可以拖了,他们不答应,就说明他们到底还是粮食不足,我们就死拖,他们了不起进攻,也不敢上来就掏光底牌,还不是要慢慢打?我们就这样慢慢拖,如果他们痛快的答应我们拖下去……就说明他们一定有鬼!”

邪恶伯爵道:“简·方达中尉,你现在告诉我,你确定,除了我们这里的桥头堡,已经没有别的道让他们过来了吗?”

简·方达中尉道:“应该没有,有一条绳桥,已经让我们砍断了,他们想要过来,就只有走远道儿,那样也会在我们的掌握之中,不过……”

邪恶伯爵道:“不过什么?”

简·方达中尉道:“这里有几个水道,在固定的时候,水流会减缓,那些矮人也许可以利用这个时间段过江来袭击我们……但这样肯定过不来很多人,而且矮人正常都是怕水的,就算过来,人数也必然少得可怜,除了送死,貌似也没用了。”

“还是不能大意!”邪恶伯爵道:“简·方达中尉,你抽一百名半精灵,小心巡逻,不可以给他们一点的机会。”

简·方达中尉道:“是,属下这就去下令!”

不多一会儿,换上了简单的丛林服,一百名半精灵带上武器,出发到了江边,盯住矮人们的动静。

单挑失利,矮人们在夜里没有再怎么的饮酒为乐,他们集在英氏的营地里,等候英哥拉族长的消息,不多一会,英哥拉族的族医出来,老族医一脸蓝色的刺青纹,手上捏着一枚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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