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成功的催眠
特工的锄jiān刺杀行动不同于炮火连天的正面战场上的拚死搏杀,很多都是面对面进行的,所用的手段也多为近距离枪击、刀劈、斧剁等,场面血腥残酷。又加之在沦陷区,携枪行走本身就非常危险,撤退时更会遭到敌人的四方围堵。
格杀日军是上海区上报的行动计划,被重庆批准后,下发到各地情报站遵照执行。但各地的情况又有差异,所以执行的方式和深度也就各不相同。上海区虽然另有命令,格杀日本军人不在租界内执行,是因为军统人员有必要利用租界作为掩护,其次则是免得引起租界当局对国府提出外jiāo上的责难。但租界的保护作用勿庸怀疑,对上海区的特工人员来说,就多了一层便利。
而在北平,抗团没有了这层便利,便不能象上海区那样的进行格杀行动。单人独骑虽然也能对日军士兵进行格杀,但危险xing极大。所以,经过仔细分析和研究,冯运修和孙若愚虽然豪情满腔,也不得不考虑别的袭击办法。而黄历,则开阔了他们的思路,格杀去妓院寻欢作乐的日本军人,或者袭击日军的宪兵巡逻队,利用集团行动来增加安全系数,而不是象上海那样搞有机会就杀的行动。因为抗团成员大多是学生,他们还要在学校里学习,并不能象社会人员那样随时随地有充裕的时间在街上luàn逛。
尽管困难不少,但参与行动的抗团成员都没有退缩之意,纷纷要求针对日本宪兵进行重点打击。只要能够多杀几个鬼子宪兵,他们宁肯流血牺牲,为了防备行动失败而被俘泄密,参与行动的人员主动申领手榴弹或毒yào,以作杀身成仁的准备。
抗战时期的沦陷区,一提到日本宪兵队,无不令人谈虎sè变,令人咬牙愤恨。的确,抗战八年,中国百xing枉死在日本宪兵手上的人,真不知道有多少,国府和gcd的地下工作者,被各地日本宪兵队逮捕后壮烈牺牲、折磨致死者尤不知凡几?即便侥幸活着出来,也多会落个伤残病废,至于jing神上的屈辱,就更不足为论了。
各地的日本宪兵队本身并没有“司法权”,但却具有无限期的拘留权,就是说,他不能“判”,却可以“关”,甚至可以虐杀。所以在宪兵队及各分队均设有“留置所”,对外称拘留所。有些个不幸的中国同胞,在“留置所”内一关好几年是常事,死在宪兵队里的也时有所闻。
宪兵队“留置所”的管理,是极为漠视人xing的,除去严苛的守则之外,完全是以管理人员的喜怒爱好为转移,他不高兴,可以随便敲你几下或踢你几脚出气,他一时兴起,也会把一个人当成玩具般的戏耍一番,或是饿你几天,罚你晚上不准躺下睡觉,甚至用各种方法进行虐杀。进了这里,人的尊严就丧失殆尽了。
日本宪兵队本身没有“司法权”,那么又如何“结案”呢?据了解,凡由宪兵
队拟定处以死刑或徒刑的,一律都解送当地日本驻军最高司令部军法机关去处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至于案情如何,军部则概不过问;拟判徒刑的就发监执行,其中也有转解到伪政fu所属监狱执行的。拟判死刑的,军部就秘密执行了,从来都不作公开的宣告。
日本宪兵队如同一个魔窟,随便抓人打人杀人,抓错了人白抓,只有自认倒霉,能够得到一个jiāo保释放,那已经是邀天之幸了。不过,其中也有因“jiāo保”而被传话人大肆勤索的。最普通的是留置调查。这一查就是几个月,一讯就会脱层皮,何时才能查得明白,那只有翘首问苍天了!再是转移管辖地区留置调查。一个地方查不出明堂,换个地方再查,查来查去,一讯再讯,节节苦难,怎么受得了。
另外,还有一种案情复杂而始终查不清楚,日本人就索xing摆在一边拖下去,这就只有生命力最强的人才能活下去。至于说到因刑致死的,亦属司空见惯的事,在日本人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也从来不会追究责任。所以在各地都有很多人无缘无故的失踪了,大部份都是走上这条阎王路的,最后连尸首都不知道丢到那里去了。
正因为日本宪兵队如此残忍暴虐,令这些有热血的年轻人痛恨难消,所以才会借着这个格杀令而想报仇雪耻,为达到这个目的,虽殒身而不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