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竞技小说>幻世之刺客传说> 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 变化四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 变化四(1 / 2)

屠龙幻境。

从王宇的理解和认知来看,所谓的秩序,所谓的规则,所谓的律法,其实本质上历史,就是那些拥有智慧的人类,通过对于世界法则,对于人道的个感悟和理解去制定出来的东西……

越是贴合人道的规则,往往越是容易获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同,越是能够让文明的力量最大限度的得到发展,越是能够让一个社会快速的进步,越是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每一个个体的力量,并且将这些力量最有效的结合起来……

团结就是力量,而人道就是团结的基础所在!

其实,所谓的人道,本质上来说,追求的就是一种理论上的最高效率,是一种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都有利的规范和秩序……

这种规范和秩序,并不是所谓的善或者恶,而是一种对于相对的标准,对于懒散的人来说,这种规范和秩序或许是严苛的,但是对于勤劳的人来说,这种规范却又是相对宽松的状态……

人力本身就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力量……

人的力量本身并不是如同动物一样,纯粹的力量,而是一种伴随着智慧的力量,很多时候,一个人的能力,和他身上的肌肉只有很小一部分的关联,很大一部分都是来源于一个人的思想和能力……

而所谓的人道,其实就是最大限度的让一个人的思想和能力被挖掘出来,而不是单纯的去利用一个人的身体的力量……

因为只是单纯的利用一个人的身体的力量,其实是一种对于人力效率极低的运用……

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这样的浪费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犯罪行为了……

比如说,奴隶制度就是如此!

奴隶主完全控制奴隶的一切,就自然而然使得奴隶失去了自己的思想。他们能够做到的,永远只是付出自己的身体,不断的进行劳作。满足主人的一切需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奴隶其实在人道的概念之中,其实代表的就是一种非常低端的状态,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当然,也可以说是一种极大的不人道!

其实,所谓的不人道,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对于一些事情单纯的怜悯,而是一种对于没有将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或者说没有和能够让一个人做出和他自身能力相互匹配的事情的一种惋惜和斥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暴殄天物的做法!

善良守序的人,很多时候之所以会产生愤怒,之所以在看到一些不人道的事情的时候,会产生无名的愤怒,本质上来说,就是因为他们能够很清楚的感受到一些人道的秩序,很清楚的感受到在一些案件之中,人道秩序受到的侵犯,让人发自内心的无法念头通达……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

虽然这个例子不是太好。但是却可以很清楚的说明这个问题……

比如说,像是现在社会上很多的强奸案一样,如果被害者是本身是一个小姐。那么大家对于这件事情就不会有太多的义愤填膺的感觉,虽然说依然会痛恨那些犯罪者,但是却不会觉得内心郁闷到无法自拔,但是如果是那些正当青春年华的大学生或者高中生,遭遇到那些无业流民,流氓混混的侵犯,恐怕绝大多数的人,对此都会报以十二万分的同情,并且对于那些犯罪者投入极大的愤怒和愤慨……

说到底。这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人道的秩序所在!

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人道的秩序在内,在人道的秩序之中。往往对于每一个人的价值,都会有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而越是宝贵和珍贵的东西,遭到那些低贱的对象破坏的时候,也就越是容易让人产生强烈的愤怒的感觉,说到底,其实也就是觉得人道不公……

——————————————————————————————————————————————————————————————————————————————————————————————————————————————————————

屠龙幻境。

其实,所谓的念头不通达,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人道和秩序之间无法相互匹配的感觉……

简单来说,在人道的秩序之中,一个人想要获得什么,又或者是想要拥有什么,就必须要有与之能够相互匹配的地位和财富,而如果明明不具备这样的地位和财富,却偏偏要去做自己本身不应该做得到的事情,就很容易会引起其他人的愤怒,这种愤怒,往往是很无名的愤怒……

就像是一个素质低下的流氓混混,如果侵犯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往往带给人们的就会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愤怒,因为在正常的人道秩序之下,流氓混混和大学生之间,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交集可言的,所以这种案件一旦发生,往往就会让人觉得非常的愤怒……

而反之,如果是流氓混混和女流氓之间发生的故事,那么无论两者之间发生了什么,恐怕都不会有人太过在意……

就像是学校之中的暴力犯罪案件……

如果遭受到暴力犯罪的学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很自然的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很自然的会引起社会对于学校的不满,很自然的会引发教育部门的严惩,而反之,如果遭受到暴力犯罪的学生,本身就是一个学校之中的毒瘤,天天就和那些混社会的人呆在一起,本身就带有流氓混混的性质,在学校已经是天怒人怨的对象了,那么恐怕绝大多数人,对此都会产生一种念头通达的感觉,觉得这个人是活该……

说实话,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之所以让人产生愤怒的感觉,说到底。并不是因为犯罪这件事情本身,而是因为犯罪者和被犯罪者之间不能够相互匹配。两者之间的差距越大,越是容易让人产生愤怒的感觉……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很火的新闻,说是某一个长沙小伙子一口气交了很多的十几个女朋友,并且在这些女友之间来回游弋,却始终没有被识破过,只是当他发生车祸的时候,一下子来了好几个女友看望。于是最终才会被识破了……

最后,警方以诈骗罪将这个男人逮捕,并且进行了公诉……

其实这件事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质上算不上是什么犯罪行为,充其量最多只能够算得上是道德败坏而已……

简单来说,首先,一个人交多少女朋友,显然是并不犯法的,只要不结婚。不重婚,无论有多少女友,都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其次,向身边的人借钱也不算是什么犯法的行为,就算是借钱没还,说到底也不过就是民事借贷的行为……

然而,这个男人为什么最后会以诈骗罪名被逮捕?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个男人的所作所为,其实是超出了人道尺度的做法!

他的行为充其量只是单纯的道德败坏,但是他错就错在,做了一件和自己身份地位所不能匹配的事情。一个普通的男子,拥有那么多的女友。这本身就是一种天大的犯罪,即使这个错误严格来说并不算是什么犯罪。但是却是一种欺骗人心的做法……

最关键的是,这种行为其实是引发了绝大多数男性的羡慕嫉妒和愤怒!

尤其是,对于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人来说,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人渣是败类是必须人道毁灭的对象!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