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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相遇(1 / 2)

贝洪七正骑着高头大马,肩上趴有一只小触手怪,他神采飞扬,一路轻骑南下。

经历了一年的乞讨生活,贝洪七此时有种扬眉吐气的快意——老子终于衣锦还乡了!

没错,贝洪七因为救驾有功,所以被皇帝特别提拔,破格录取,直接成为功名之身。其实贝洪七也有机会金榜题名的,因为皇帝虽然给了他功名之身,但还允许他继续参加科举。然而贝洪七本来参加科举的目的就是混个一官半职然后好娶老婆过上无忧无虑的下半生,至于科举什么的只是手段,现在不用科举了他还乐得其成,怎么还会无端再搞那么麻烦的事情呢?

其实唐杰一听说贝洪七和欧阳飞飞的名号就想让他们加入朝廷系统了,想一想,神州五杰他得其三,何等风光?而且这样也有助于加强朝廷对于江湖势力的声望和控制。

虽说贝洪七已经觉得自己风光无限,可是唯一令他不太痛快的就是欧阳飞飞也当上了朝廷官员,而且还金榜题名了!

“那个欧阳蟑螂……”想到这里,贝洪七恨得牙痒痒的,觉得这小子纯粹就是为了给自己添堵——明明已经可以4直接吃俸禄了,他偏偏选了最风光的做法,而自己却只能如此平庸地当上了官员,这难免会被众人比较一番。

虽说欧阳飞飞对贝洪七没来由地自来熟,很是热情,还邀请贝洪七一起回去(两人归途有很长一段同路),可是贝洪七想也没想就拒绝了。毕竟贝洪七一开始对欧阳飞飞的印象都不好,再经过上边的事情,对其更加厌恶了,让他和这家伙相处那么长一段时间,他还不如死了算。

因此当得到消息说科举已经结束,可以返乡等候通知的时候。贝洪七担心夜长梦多,又被欧阳飞飞缠上,立刻就骑快马飞奔回家。

由于开心和不开心,贝洪七食欲大增,先前在旅店打包的粮食已经都不知不觉吃光了,因为离下一个乡村还有一段距离,他于是尽情放纵,一路上见什么就逮什么,然后烤着吃。

还别说,贝洪七的确是吃货人才。那些什么青蛙啊,老鼠啊,蜥蜴啊等等乱七八糟的小动物,配合上他采来的草药和盐巴,居然做得无比美味。

而楚守因为和大伙走丢了,只能跟着贝洪七先走一段,混吃混喝,对于这些食物也来者不拒,才一天时间他已经养得又大了几分。

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只维持了一天。贝洪七和楚守就到了南边最近的镇子,南风镇了。

因为常年战乱,大周国城镇凋零,这个小镇子离郑洛足有一天的马程。也算得上是偏远。

这个镇子只有一家旅店,而且也没什么好吃的,都是野菜和粗茶淡饭,不过对于大多数的老百姓来说。这种饮食已经相当上高档了。

当然,这难不倒贝洪七,这家伙一到旅店。就将一只野鹿丢给了旅馆,付费让他们加工上菜。

旅馆的老板看到这肉货自然喜出望外,立刻招呼活计将野鹿扛下去给做了——因为长期战乱,青壮年经常被抓丁,因此猎户稀少,旅馆也断了肉源,现在这头鹿,即使那客人将肉全吃了,可是边角料和骨头也是极其难得的食材。

剩下的边角料自己先享用,等馊了再卖给客人!——老板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脸,这么想。因为长期没有吃肉,他已经长时间面露菜色。

不能说老板黑心,毕竟现在这个世道吃肉可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只要不是吃人肉,就算馊了一点普通百姓也会甘之如饴,老板决定只卖馊肉已经是大发良心了。说实话,老板现在还犹豫那些肉馊了是否还是继续自己独享呢。

贝洪七等伙计把鹿扛到厨房,便大咧咧地上二楼坐到靠近窗的一角桌子上,耐心等待着美味,同时他也点了一些野菜开胃口。

这个位置贝洪七最喜欢了:行走江湖,谁没一两个仇家?这一带居高临下,可以在别人发现自己的时候发现敌人,提早做好准备。

贝洪七正和楚守百般无聊地等着上菜,突然贝洪七在窗口看到了令他吃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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