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明少,是一名网络写手,我每天的任务就是在网络上写小说,我喜欢文字,喜欢被很多很多的读者追着文的感觉,那种虚拟的东西,却是我每天写作的动力。
在认识安思思之前,我有过一段情,那个女人叫冯晓薇,我是爱她的,就像爱我的文字一样。
可是,她却是一个不知道满足的女人,我承认她是强大的,有着很好的学历,有着让人很羡慕的职业,拿着很丰厚的薪水。
于是,在她的眼中,我是那么的懦弱无能。。
那时候的我,正经历着一次失业,然后开始躲在家里写网络小说,因为是新人,所以没有人看得起,也没有人重视。
那时候写网络小说的人不多,水平却都是很不错,竞争也是非常强的。
我的第一本小说,就在书海中被淹没了,五十万字的文,只赚到了一两千块钱。
冯晓薇对我的表现,非常不满意,她觉得她在养着我,房租她交,生活费她给。而我每天除了做饭洗衣服搞卫生之外,就知道写东西,写的还赚不到钱。
终于有一天,她走了,带着她所有的东西,跟另外一个男人去了国外,也带走了我唯一的一点稿费。
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面对着电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还是错的,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不要继续坚持下去。
我在网络上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借给我一千块钱,我就拿着这一千块,每天吃泡面,每天夜以继日地写着自己的小说,我相信,我的付出一定会有回报的。
终于,我的运气来了,第二本小说,因为加入了一些玄幻的元素,让我的人气一下子飙升了起来,在网站众多的作者中脱颖而出了。
因为成绩很好,读者很多,上架之后,订阅量猛增,这让编辑也看见了我的潜力,开始大肆的推荐。
而我以每天两万字的速度,狂更,在网站,我的更新量是最快的,当然,我的读者也是最多的。
很快,这本书写到一百万字的时候,我的订阅量已经是整个网站的第一名了。
一千块,我终于熬到了发稿费的日子,居然有了一万多的收入,在那个时候,这已经算是天文数字了。
我很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并且很高兴认识了那个借钱给我的朋友,我一生都不能忘记的人,唐生。
这是我认识安思思之前的事情,我是一个很珍惜友情,很珍惜爱的人,所以我很珍惜我和安思思之间的缘分,尽管,这个缘分仅仅局限于友情,最多只能是亲情,却不能是爱情。
我已经无所谓了,只要她过得比我开心,比我快乐就好。
爱一个人,并不是一定要得到她的身体,并不是要跟她朝朝暮暮,只要在彼此的心中,有一个位置,能在某一天,蓦然回首的时候,能感叹一声,我曾经也爱过,便也是一份美好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