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慕白这个人有个名字叫酒仙,酿的一手好酒,比清闲居的酿酒娘子唐酒儿还有名。
金舌头虽然喝酒,也爱好酒,他跟云朗有点不同,云朗爱品酒,他却是嗜酒如命。只可惜,这两个酿酒天才,都是踪迹难寻。前者是下落不明,后者则在早年就香消玉殒了。
而唐酒儿留下的藏酒不多,亲手所酿的酒被清闲居视为镇店之宝,价格在黑市已经炒到几千金一坛,让人望而却步。
林慕白就不一样了,他酿的酒是有隐士风范的,每一次出现都会有一种在酒市平地炸起一个大雷的感觉,而今他还有酒窖留存,金舌头晓得了,肚子里的酒虫闹腾得不歇。
他舔了舔嘴巴,欲言又止,看着云朗把小丫头带走了,心里还有些舍不得。
遥遥望着背影,真恨不得追上去。
他站在门口想了半天,灌了口酒,心里还是跟火烧似的。
“那丫头是四空苑的?”
他回头,心烦意乱都不知道慧慈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身边。这个尼姑跟沧雪城的关系太复杂了,金舌头虽然知道点什么,却跟没知道一样。
此时,只是听得她问他,金舌头便摸着胡须点头答:“是啊,他也有十三四了吧,你不去看看他?”
“不必,”慧慈面无表情地回身,“过不了多久,就该选四钗了。如果可能,我只会在那时候出去一趟。”
“你出去?十年了,这可是你第一次跟我说要出去。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金舌头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
慧慈垂眸:“我本是情非得已,这也是她的心愿。”
金舌头看着她回身关门的寡淡身影,有些无奈地摇头。
有些人总是对别人很松,把自己捆得太紧,十五年真的足以颠覆一个人的个性。
他回首又自己灌了口酒,喃道:“谁的心愿?你的?他的?还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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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染回到灵枢祠的日子并不好过。
虽然这些日子以来,她未有身体不适的感觉,但是胡渣子叔叔还是给她先扎了针,再泡了药浴,整个人神清气爽地走出来,外间的太阳已经斜斜地滚到了地平线上。
这个时间正是吃晚饭的时候,依照惯例,云朗会让阿染留下来用饭。
可是,今天的饭……
阿染“咕咚”一下,咽了一口口水。
对面的两师侄吃的清粥小菜,虽然寡淡,但是还能入口,而她吃的这是什么啊?
“胡渣子叔叔,你是不是觉得我最近很烦人,所以想要杀人灭口啊?”
芍药“噗嗤”差点把米粒喷到菜里,被云朗瞪了一眼,忙咳嗽一声掩饰尴尬:“咳咳,阿染,这可是小师叔费尽心思给你找来的草药,还用三碗水熬成一碗,俗话说得好,浓缩就是精华,这个对你的身体可好了,你别看了赶快喝了吧!”
虽然自己是这么说的,可是芍药心里却腹诽:小师叔果然没有做菜的天分。
也难怪阿染这么说,只因为这碗曼陀罗花瓣配上还魂草熬的汤汁,颜色黑中带紫,热气腾腾还弥漫着一股子奇怪的味道,简直难以下咽。
按照芍药说的,是个好东西,对阿染来说是大补啊!可是她就是不敢喝啊!
阿染嫌弃地看了看这碗药,又看了看云朗越来越黑的脸,缓缓地伸手抱住碗吗,历经千难万险地凑了上去。
她深吸一口气,视死如归的灌了下去,临了,味道还没喝出来就下了肚子。
芍药很崇敬地拍了拍手,接到了云朗的一记眼刀,于是朝阿染挤了挤眉毛继续吃饭。
一回生二回熟。
阿染喝这碗黑紫药汁足足喝了一个月,期间她因为虚不受补,流了两次鼻血。
说是流鼻血,在阿染看来是好事!
“胡渣子叔叔,我的身体太差了,喝这些东西都流鼻血的,要不咱们不喝了吧?”
试探性的问换来了云朗微微一笑。
“太差了吗?不会啊,我有独门医术可以治疗你这种情况。”
阿染听得一抖,再也不说话了。
第二天,云朗用牙签那么粗的针扎了阿染的曲池等穴位,疼得阿染在灵枢祠嚎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