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瞧瞧你那老公是什么好鸟,还要让你请人招魂,他倒没留下多少钱,光这招魂都花了40万。我看你当初还不如嫁到台湾,我就当没你这女儿。你瞧瞧这招魂的事,让咱家都成了整个小区的笑话了。”
就是从村里搬过来,也从来都不信奉佛教,佛教徒更是谈不上,胡伯最多是到道观里上上香,求个签回来。佛寺是从来不进的,现在倒好,还要从台湾包机让那些招魂的和尚过来。
现在人走了,明天还要送他们上飞机,那些和尚还说要按台湾习俗要拿什么伴手礼。
“爸,那都是敬明的遗愿,人都死了,咱们得帮他愿了愿望……”胡伯的女儿叫胡蝶,跟那解放前上海滩的电影明星齐名,除此之外,别的跟胡蝶一点边都碰不上。
长着倒是张端正的瓜子脸,画上精细的妆,还有七八分颜色,但结婚5年了,年纪也快四十,再漂亮的脸孔也捱不过岁月的摧残,这会儿连徐娘半老都谈小了。
胡蝶的老公于敬明留下了一座电子厂给她,算算也能卖个五六百万,花几十万完成老公的遗愿,她是不介意的。
就是胡伯不大乐意,这女婿从打进门他就没瞧顺眼过。长得一张耗子脸,腿还有点罗圈,年纪也大了些,都快五十了,死的时候都五十五了。
可比胡蝶大了十五岁,要不是胡蝶也三十五了,还没嫁到台湾那么远的地方,胡伯是说什么都不同意的。
现在那招魂的队伍走了,捧着于敬明的骨灰坛子,小区里的人还在外头纳凉,都纷纷指指点点的,胡伯在屋里都能看到,他心里哪能不有气。
心想你死就死了,还给你岳父找不自在。
生着气就想打开窗把人都赶开,才到窗前就看几辆警车开进来。
“是胡伯家吧?我是市刑警队的大队长丁芸。”
真是警花一般的女人敲开门,胡伯的脸还板着,却听到是大队长,一下就无法板起脸了。这见官矮三分,别说是胡伯,就是于敬明还活着的时候都不敢轻易得罪这些做官的。
“你们是来找胡蝶的?”
胡伯自然就想到女儿身上,他每天就爬个山散个步买个菜,还能犯事?
“胡蝶女士,那些和尚是您请来的?”丁芸很和气地问。
胡蝶点头,就瞧跟她进来的一个便装的年轻男人正在扫视着房间里,就皱眉说:“是我请来的,请问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很大的问题,”宋煜转头看过去,“那些和尚人呢?”
胡蝶一惊:“人,我把他们安排在高新区的同心宾馆……”
“走吧。”宋煜转过身,就对丁芸说,“把她带到车上问。”
丁芸冲胡蝶点头,胡蝶就跟着出来,她瞧宋煜跟丁芸说话的架式,还以为宋煜是丁芸的上级,那不是副局长或是局长了?心里忐忑不安起来。
丁芸才是市局的副局长,专管刑侦,但她一般不摆这官衔出来,宋煜嘛,良民一枚。
慕容青也跟过来了,开着宋煜那辆很低调的大切诺基,胡海鹏在局里帮着定赵明的罪的。
“那胡蝶怎么瞧都不像是个良家……”慕容青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
“你又能瞧得出谁是良家了?”宋煜好笑说,“你遇上的一半都不是吧。”
慕容青嘿嘿地笑着:“良家有良家的好,不良有不良的好,这要看时间地点以及心情来判别的。”
“得了,别显摆了,跟上去吧。”宋煜说道。
同心宾馆在高新区还算有名气,三星级,好些公司厂子招待来人都安排在那里,胡蝶安排那些和尚住在里面,也没错。
“师父你突破金丹期了,那晚上不就可以跟葆葆师嫂……”
哪壶不开提哪壶,宋煜差点一脚就把他踹下车,冷视他眼说:“关你屁事。”
慕容青直挠头,心想师父心情可真够坏的,还是不要触他霉头的好。想着就憨笑声,继续专心开车。
车开到同心宾馆前,宋煜推门下车就看到个极口美女在前台那里办入住手续。
肤色赛雪不说,那模样也真是无可挑剔,绝非是韩国那里批量生产出来的大众美人脸,化着的妆和发型也绝没有那些所谓的嫩模那么的模版化,竖直的黑长发就那样平平的搭在肩上,穿的是圆点长裙,腰窄得跟竹子似的,偏生那胸生得跟挂果了的苹果树一样。
两腿更是细长,往那一站,宋煜就有种她随便穿什么,都能让衣服变成世界一流品牌的功力。嘴唇像是擦了唇膏,有些粉亮,又很圆润,大有让人轻咬的感觉。
看她身高也在一米七以上,没有戴什么墨镜,也没有什么饰品,绝对纯天然无污染,不属于人造人那一类。
这样一个白富美、高瘦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警车陆续停下,那些刑警下来也都怔住了,丁芸看到那女孩也有种惊艳之感。看大家愣在那里,才沉脸道:“过来办案的还是看女人的?”
那些刑警才尴尬地跑进宾馆,先来到前台将证件一亮,就问那些和尚是住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