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儿:“可是当年你已经吃掉了他身上最适宜品尝的部分,比如热血,心脏和肝,以及比较好吃的人肉,他也算死得很光荣了,我相信,他的在天之灵也会赞同我的观点。”
老太太:“是啊,可能真的这样。”
林诗儿认真地询问:“别的公子哥的坟墓你还记得吗?”
老太太:“还挖啊?”
林诗儿:“也许我们在接下来的坟墓里会找到好东西。”
在她想来,这两位狼人太有劲了,挖坟如拾草芥,拔树如同拔草,这样强大,不用来挖坟实在太浪费了。
老太太:“我想起当年一位著名的退休乡绅的葬礼,那家伙的墓真的挺大,跟个地窖似的,入土那天弄的纸马和纸人堆得像小山一样,烧起来的时候就像房子被烧掉一样,有点壮观。”
林诗儿:“在哪?咱们赶紧去。”
老太太:“估计那个墓被盗好多次了,也不知道还能捡到点什么。”
林诗儿:“也许会有所收获,毕竟咱们这个团队更强大些,不是一般的盗墓贼可以相比的。”
王子:“我们貌似算真正的菜鸟。”
老太太:“长夜漫漫,挺无聊的,难得跟你们两个年青人一起做点蠢事,还是去看看那个墓好啦,运气好的话,没准真的可以捡到点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