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序章又是灭杀
绺一毛被惹怒了,他发誓,要给暗地里攻击他的军队好看。
他此时已经归于皇军旗下,是正规部队,皇军可是把中央军打的屁滚尿流的军队,在他手下当兵,哪里是中央军能比的,所以如今的绺一毛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刻,可就是这样的时候,居然有人袭击他,活的不耐烦了吗?
“叶开山冯耕,你们带着人分散走,这群家伙离我们一定不远。”绺一毛的想法确实不错,通过几次的爆炸,他可以断定敌人数量不多,甚至只有五六人。
吩咐手底下的二当家三当家领人散开,也是因为他心疼那些聚集在一起最后被一颗炸弹一起报销的情况。
混蛋,这是爷多年积累起来的家当啊!
虽然绺一毛会时不时的杀几个小喽喽立威,可也知道凡事不能操之过急。再者,自己杀手下是没啥事,可不代表随便什么人都能杀自己的手下。
“明白了大当家的——你是……”
二当家名叫叶开山,虽然没有劈山开道的能耐,看绺一毛的队伍里,身材就属他最魁梧。林夕出来的时候,正好被他捕捉到。
可是此时,林夕已经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在时空凝滞的情况下,就算叶开山的声音喊的震天,他林夕也很难听懂晦涩的语言。
当驳壳枪的枪口横向移动到绺一毛左侧一米时,十字准星已经落在绺一毛身上并显示了鲜艳的红色。
“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飞出一阵,枪声传入林夕耳中。
接着是另一只手,目标是面朝自己的家伙,话说叶开山也有一副好皮囊,如果到二十一世纪,打扮打扮,顶是副明星范。可现在的情形容不得他林夕多想,扣动一只手中的驳壳枪的扳机后,“啪”地又是一枪,叶开山的额头被人开了窍,从颅内喷出的鲜血散在空中,变成了血色的雾团。
驳壳枪的后座力被时空之力分担,枪口几乎没有横向跳动,直接被他指向另一名骑在马上的人。
再次杀人,突然发现一名百米外的喽喽居然已经举枪瞄准自己,虽然怀疑对方的枪法,林夕还是把左手的驳壳枪枪口调整到那人的方位。
“啪”,先下手为强。
没有时间流速减慢的现实世界,林夕是从出现一开始就“啪啪啪啪”的扣动扳机,将冲锋手枪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土匪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驳壳枪用到这种程度,如此快速的扣动扳机谁都会,可是每开一枪就有一人倒地任谁都做不到。
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头目倒下,一名名要举枪射击的土匪中枪瘫倒,巨大的伤亡终于让某些人胆寒,开始四散逃开。
林夕主要目标是收拢马匹,然后才射杀敌人。
因为他看到了钱侯与罗金宝,这两人居然跟着土匪冲到了村子里,现在,土匪们把注意力放在前面的林夕身上,除了后撤逃跑的人,谁会关注身后。
钱侯与罗金宝冲到前面,迎着部分后退的土匪一通痛打,加上前方林夕犹如天神附体般的横冲直撞,余下的土匪没了胆气,一个个洒开脚丫子逃跑,可很多人都被前后射去的子弹击倒到地上。
林夕的驳壳枪开的很快,才一会儿就打光了二十发子弹——驳壳枪子弹对别人来说难以到手,可对林夕而言,只要找到含有某些元素的物质,不过是时间问题——这恰恰是如今最不缺的。哪怕是二十一世纪,也能轻松从一大堆化肥与金属前重组出所需的弹药。
“想跑啊——没门。”手枪没了子弹,林夕从地上一名土匪的手里拿过步枪,瞄准两百米外的土匪,“啪”,那名土匪随着枪声响起,十分配合的倒到地上。
“哈啊。轻松解决。”
杀光了眼前的土匪,但里林夕没忘记自己要做的事,那名鬼子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