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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日子还得继续(1 / 2)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但是我不喜欢黑暗,黑暗中我不可避免地审视我的内心。

我甚至不相信命运,但是它却狠狠地一再用事实,告诉我它的可怕力量。

人人心里都住着一只鬼,它叫我面容憔悴。

身下的床一动,她察觉到睡在床的另一边的男人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拿起了床头的睡衣随意披上,离开了卧室。

蜷缩着侧躺的女人其实早已经醒了,不过她没睁开眼,也没动,依旧保持着有些僵硬的姿势。

淡金色的早晨的光,慢慢透过窗帘射进房间,室内装修得简洁明快,乍一看上去,这是间温馨无比的卧室。

听到门被带上,女人才缓缓地转过身来。

很年轻,二十几岁,脸白得几近透明,睫毛很长,微微颤动,额头饱满光洁,鼻梁挺直,樱唇,尖下巴。

正在犹豫着要不要起床,床头的手机震了起来,女人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那是自己的手机。

迟疑地接通,那边出来低沉好听的声音来。

“宝贝儿,睡得好么?”

电话那头的男人,却不是刚才那个轻轻起身的男人。

一瞬间的失神,想了半天,握着手机的手轻轻颤抖,女人咬住唇,许久,才答了一声“好”。

好与不好,又有什么分别呢?

男人轻笑,似乎心情不错的样子,温柔地叮嘱了几句,接着话锋一转道:“你真的不想再看看一一么?”

云一一,可怜的孩子。

唇动了动,她心头滑过一丝伤痛,想到那愈发相似的眉眼儿,她哆嗦了一下,断然拒绝道:“我不!”

男人似乎料到了她会这样,叹了一声,又说了几句什么,挂了电话。

房间里柔和地披洒着一层淡淡的金光,温暖,明亮。

拉开衣柜,选了件衣服换上,走到客厅,才发现早餐已经做好了,钟点工阿姨见她醒了,盛了碗粥,两个人说了几句话,阿姨就走了,出门买菜。

于是,又只剩下了自己。

慢慢地吃完了早饭,几乎吃了四十分钟,看看表,不过七点五十的光景。

步莲华简单收拾了碗筷,二十分钟后,她戴着墨镜,手中抓着一串钥匙,出了门。

车库里,干净整洁,停着七八辆车,阳光无法照射进来,只在墙壁上安装着一排排的荧光灯。

她踱了几步,似乎没有想好选择哪一辆。

她似乎换上了选择恐惧症,不知道是喝粥还是吃米饭,也不知道是先洗脸还是后刷牙,这些从来不会困扰正常人的细节,现在正在没日没夜折磨着她。

半天无果,她从包里摸出一盒烟,细长的烟身上绘着摇曳的花朵,恣肆且张扬,“擦”的一声点起来,淡白色的烟雾从嘴唇里喷出来,步莲华呛了一下,再皱着眉吸了一口,便闭上眼,将烟随意一弹。

划了个优美的弧,落在一辆车前,她上前,鞋底踩了踩,这才开了车门,身形利落,发动引擎,一路绝尘而去。

等到她站在宋氏集团的写字楼楼下的时候,太阳已经有些毒辣了,秋老虎的威力果然无穷,不过在外面站了五分钟,她的鼻梁上已经泌出细小的汗珠来。

脚下是平底的小瓢鞋,无袖的紧身T恤,七分裤,一身清爽却又不够庄重的女人便在前台小姐惊讶的目光中走向最靠里面的专属电梯。

“小姐、小姐请留步!你有预约么?”

步莲华停下脚步,没有摘眼镜,只是略略抬起下颌,看着这个比自己高出一块的年轻女人。

新来的吧,想她才几个月没有来自家公司,居然被人问是否有预约。

她不说话,看着那前台小姐有些鄙夷的神色,正巧在这时,巡逻中的保安队长听见声音赶过来,一见是步莲华,愣住。

步莲华抬手,将罩住大半边脸的墨镜往下压了一压,冲着保安队长道:“王队长,我上去了行吗?”

果然是大小姐,王队长赶紧上前,帮着步莲华按下按钮,不忘扭头训斥那前台,“什么都不知道!这是咱们宋氏的大小姐……”

摇头笑了笑,步莲华踏入电梯。

只是,当门关上的时候,她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物是人非么?

宋氏的辉煌早已不如早年那么耀眼,而自从宋规致将她嫁给了云翳,宋家能出“太子妃”的谣言便不攻自破,很多关系便逐渐断了,加之近年来的金融危机,房地产经济受到的巨大冲击不是一星半点儿,偏偏公司里的很多老家伙们居功自傲,不思进取,改革对于他们来讲,无异于是洪水猛兽。

所以,宋规致终于在去年宣布退休,将手里的股份全部给予女儿女婿,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协商和选举,暂时由云翳接替职位,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

正想着,“叮”一声,电梯门开了,男人正在等着她。

一挑眉,这回那楼下小姑娘倒是学得乖,她前脚进了电梯,那边后脚就报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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