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颜夙琛不想跟他继续讨论下去,“你把人盯紧了就行。要是她知道分寸,不胡来,那我就看在两家的面子上留她一条活路。要是她胡来……”
韦成卜叹了口气,“还有一件事,洛庚午的那个弟弟,我查到了。”
“嗯?”
“那孩子叫洛子祥,今年十八岁。中学的时候学橄榄球,有一场比赛是在大雨里进行的,结果发炎高烧,导致器官衰竭。”
颜夙琛皱了皱眉,“那直接换器官不就行了?缺心换心,缺肺换肺!”
“洛庚午从小就知道洛家的人身体有问题,只是一直以为是器官的功能性问题。没想到在给洛子祥治病的过程中,发现洛家的骨髓本身就有问题。洛家有遗传性基因,附着在男性的染色体上。洛子祥出事,一方面是他从小照顾到大的弟弟必须得救,二来也刚好给他提供了一个实验体……”
颜夙琛冷笑一声,“那他还真是一个好哥哥。怎么,在自己弟弟的身上做实验吗?”
“算是吧,不过他也没有太过分。因为洛子祥毕竟还小,能撑个几年。他一直跟自己的医疗团队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案,一边耐心的在人的身上培育各种器官。”
颜夙琛有些不解,“那为什么要用‘上帝之手’的名号?”
“似乎是因为第一个实验体被你救了,”韦成卜说道这里,也是一阵心塞,“还记得你在埃塞俄比亚救过一个难民吗?就是那个因为饥饿而吃了观音土之类,导致体内硬结的那个人。”
颜夙琛想了想,“那是我第八个病人。”
颜夙琛最初开始救人是意外,后来发现借用这个身份确实能够方便他做事,就默认保留了。
每年他会到各种偏僻的地方去给人义务治病,一方面算是磨练自己的技术,一方面是想要发现并且解决新的疾病。
那个埃塞俄比亚的难民,是他在路上遇到的。
那不过是个孩子,因为饥饿在大草原上流浪。他年纪太小,没有办法去猎杀大型的猎物,还要躲避猎物的伤害,只能在雨季过后挖些野果来吃。
他发现那个孩子的时候,他已经快要死了。
长时间找不到食物,孩子竟然从地里挖出泥来裹腹。
大量的泥土在体内堆积,他见到那个孩子的时候,那个孩子的肚子已经像是孕妇那般大,而且硬邦邦的如同石头。
“那个孩子……怎么样了?”
“那个孩子是他们的一号实验体,你救了他以后不到三年,他就被带到意大利杀害了。”韦成卜有些懊悔,“也怪我,当时没有关注这个新闻。”
意大利是浪漫之都,也是黑色之都。
不少的势力都是在意大利发家,并且拥有各种合法的受保护的破坏力。
在那里,别说是偷盗,就是命案都屡见不鲜。
那时候颜夙琛已经回了国,韦成卜对西欧的监控就少了许多。偶尔遇上什么大的新闻才会关注一下,小事上已经渐渐不理。
颜夙琛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把手机给挂了。
他没有立刻回到房间去,而是站在阳台上,看着不远处。
颜夙琛选择做一个医生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家里有些渊源,让他对医学有好奇,但是却不足以成为他学医的动力。
最初愿意接触这个,不过就是因为手里拿着手术刀,能够在人身上为所欲为的感觉太过肆意。
颜夙琛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或者说,因为他的能力太强大,太聪明,所以对很多事情反而没有了常人那么多束缚。
人们常说,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颜夙琛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天才,但是也曾经站在疯子的边沿。
得益于颜老爷子耳提面命的教诲,让他有了完善的人格。在他还没有走到歪路上之前,自己扼杀了旁门左道的念头。
然而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在大家族里,天才少年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