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灵不作声,跟着那几个男人去了主厅,直到前脚踏入门,二人终于明白了这股凶气是从何而来。
原来程家供奉了一尊凶神——混沌!
混沌,也是古代的凶神。传说它形状肥圆、象火一样通红,长有四只翅膀、六条腿,虽然没有五官,但是却能够通晓歌舞曲乐。还有一种说法称浑沌是象狗或熊一样的动物,人类无法看见它、也无法听见它,它经常咬自己的尾巴并且傻笑;如果遇到高尚的人,浑沌便会大肆施暴;如果遇到恶人,浑沌便会听从他的指挥。
乔莞忍不住与赵灵对视一眼,混沌与穷奇其实差不多,都是喜欢恶人,但二者之间又有所区别。简单的来说,穷奇的神格略高,只会帮助恶人,可混沌却是会听命于人,不过每只凶神都不一般,性格也是天差地别,但有一点相同,只有足够邪煞的凶气,才能真正震住这只凶兽!
而今乔莞看那只混沌被驯得服服帖帖,只能暗忖,这家的煞气真是不可小觑。
“哐当”一声,是玻璃被摔碎的脆响。
乔莞他们好巧不巧的,撞上了程家正在审问叛徒。
不,也不能算,叛徒,因为正跪在地上的那几人,乔莞他们不陌生,可不就是前几日拿着刀追在她们车屁股后面的刀疤男吗?
“九小姐,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你就是程家的继承人,言语多有冒犯,还请你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刀疤男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被打得眼冒金星,而瞧着不远处的少女,浑身上下更是战栗得紧。
听他噼里啪啦的说话,程安乐倒是不为所动,只是淡淡的斜睨一眼,随后继续慢悠悠的品茗茶水。
“喔?你来说说,前几日怎么冒犯我了?”
刀疤男噎了下,有冷汗从额际滑落:“我……我……九小姐,不瞒你说,其实我陈魁此生最憎恶的就是娘娘腔没本事的小白脸,恰好那日,我瞎了狗眼,没认出九小姐,才会……才会……九小姐,都说不知者无罪,您……您放过我吧!”
“你的狗眼珠子不是好好的吗?既然瞎了,还装着做什么?要不我发发善心,替你摘下来?”程安乐冷笑,漆黑的眸低冷得几乎没有温度。
摘……摘他的眼睛?
陈魁吓得不行,哆哆嗦嗦的望了眼正站在身旁,齐刷刷的一排男人,这些男人身材魁梧,个个体壮有力,光是一个程安乐他就对付不了,更何况是面对这群常年习武的人……
“九……九小姐……”他此时除了发抖,根本说不清一个词。
见此,程安乐更瞧不上他,她平生最敬重的就是像自己父亲一样的真汉子,真英雄,而陈魁这种空有其表,内里胆小如鼠的男人,连给她当提鞋都不配。
“九小姐!我陈魁此生从不求人,这次算我求求你,不要摘……我的眼,要不然,我……我自断一指,以此谢罪?!”陈魁突的直起身,咬着牙说。
程安乐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良久,眸子倏的一冷,说道:“你当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哪会真干那些伤人的事儿?”
陈魁一愣,满面惊恐的抬头,她刚才不是说……
程安乐勾起唇,眼底慢慢变得冷沉:“你的眼珠、手指,还有你那条命,我通通不想要,但是今儿个……”
她故意将尾音拖长,拍了拍手让一直在门外候着的男人进来。
乔莞这才发现,刚才站在自己身侧的两个男人,他们手里正扛着一个黑色的麻袋。
他们进了屋里,两只手往袋子的边缘处用力一扯,霎时间,约莫有数百条的绿锦幼蛇纷纷争先恐后的爬了出来。
“啊!”陈魁望着爬在自己身上的蛇,吓得刚要后退,便给人一脚踢了回去。
程安乐维持着方才的姿势,目光冷淡,连动都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