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扭作一团在远处又喊又叫,可是她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听不清,一切都变成了遥远的梦幻。
“晓凡。”她的心神已经不在身体里了,她的声音也飘渺了起来,她在笑。
只是仍然看不清他们的表情。
“奶妈,你不要走!”方晓凡的声音比路边的乞丐还要可怜几分。
“我要走,我要过很好的生活,比跟你在一起还好……你不要试图阻拦我,我很快就会忘了你,我走了。”她笑着将那些句子念出来,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应景这个词很假,人的一生有那么多离别愁苦,天气只有阴晴雷雨,遇上心碎又恰好雨的几率不知道有多大,不是老天长了眼,只是迷信。
回到家后,她大病了一场,发高烧的时候,脑子里震荡的都是方晓凡的那声‘奶妈’。
为情所伤不太准,她只是淋了一场暴雨,恰逢秋天开始发威,于是拖了近半个月才好起来。
这半个月除了她苍白消瘦了,她的妈妈同样好不到哪儿去。
又是一个平常的日子,童美云做好早饭后童桐雨刚好洗漱整齐出来。
“妈,我想出去找工作。”桐雨坐下来后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童美云摇了摇头,“你卡里不是还有钱吗?就留在家里吧,找工作的事今年过完春节再说。”
女人说的漫不经心,可桐雨却第一次感到她老了。
她什么也不要,就想要她留在家里陪她,这让桐雨更加不安,童美云的意思更像,时日不多,不要浪费,让桐雨陪她走完人生最后的一段。
“妈,我要找钱给你治病,不管钱怎么来的,你都听我的好不好?”她没有去接童美云递给她的饭碗,而是伸手抱住了她的脖子,“妈,我从小就跟你相依为命,如果你不要我了,我一个人怎么办?……你不知道,你活着对我有多重要,你不要这么狠心……”
她说着说着,眼睛湿濡了起来。
“不要靠男人、不要出卖灵魂……童童,这是妈妈活了这一辈子才悟出来的道理,否则等你老了,会后悔、会后悔的呀!”童美云一手扶住了她的头,一双手抹了抹她脸上的泪,那一层老茧刮的她眼角更想流泪。
“妈不能陪你一辈子,可是如果你不坚持自己的原则,错一次错两次,等我走了,吃苦的还是你自己。”
桐雨放声的哭了出来,哭了好久好久,连心也哭的无力了才被童美云按到了椅子里。
天气越来越凉,白天黑夜的差距也越明显。
一天周末的时候,外面的天亮堂堂的,肖凌和于爽早早的就来了童桐雨家中蹭早饭,即便她们觉得早,实际上童美云早就收拾了碗筷。
“算了,蹭不成早饭让于爽请吃午饭,阿姨,要不要跟我们几个小年轻出去逛街?”肖凌一手勾搭这童美云,在三个人中间,就肖凌最小,行为举止也最嘻哈。
“你们出去玩我就不去了。”童美云说完又看向桐雨,“你别老用人家的,晚上别回来太晚。”
桐雨点头后于爽和肖凌立刻拉着她出了门。
这还是桐雨从方家出来后她们第一次聚会。
之前是不敢去找她,因为她和豪门沾了些边,处境不同了,加上方明楠那号人物不是一般人能惹的,所以也一直不敢跟她联系。
“桐子,是老大让我们来接你的,说是贼想你了。”于爽从冷饮店里买了三盒冰激凌,递给了肖凌一盒后,桐雨刚要接,于爽却白了她一眼,“不是给你的,给老大的,你感冒刚好还想吃冰?活腻了吧!”
她说的有道理,桐雨笑了起来。
“我发现我越来越蠢了,都跟不上你们的思想了,早知道是老大请客我就不带钱了。”
“切!你找打!”肖凌一手抢过了她的挎包翻了起来,“让我瞧瞧里面都有什么好东西?!”
肖凌一定有做贼的天赋,她翻包的技术炉火纯青,首先就是看最隐蔽的里袋,而且她运气超级棒,一开里袋就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哇!套子!”肖凌将一盒蓝色包装的东西拿了出来看了一眼又递给了于爽,“桐子,你过的蛮快活嘛!走到哪儿做到哪儿是不是?还是方大公子**旺盛?你给我们说说?”
桐雨看着那蓝色的盒子立刻拧了眉,一手抽回来后打开了包装盒。
“你别反应过度!这里是大街,你还要不要脸了?”于爽惊慌的将她拉到了一个偏僻的巷口,于是继续看桐雨的反应。
“这是晓凡放我包里的,被他扎了洞的……”桐雨眼神发直的看着那被做过手脚的东西,思绪又被拉回。
她是怎么了?还忘不了那段虚幻的梦吗?
方明楠是个神话,方晓凡也是,他们的世界跟她有着天壤之别,他们无限制的对她嘶吼命令,在他们看来全部是理所当然,甚至觉得那是你无限的荣耀,他们习惯了被人尊捧着。
那种高姿态桐雨不反感,那是他们的环境照就的,他们的确理所当然的享受一切。
如果他们不在同一地平线,她或许会喜欢他们的外表,将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奉为至理名言,可一旦有了实质的关系,那种自卑感是抹不掉的,她只是芸芸众生中再平凡不过的俗人,他们的理想抱负,她远远无法考虑。
这种自卑会让所有的感情都变质,即使他们相互贪恋彼此的外表,但时日一长,总会看穿,心灵无法共鸣,问题永远存在。
两人看见她的表情黯淡下来,于爽立刻将她手里的东西丢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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