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在这里碰到爱丽丝,莱维还多少是有点意外的。…≦頂點小說,
“我也不是那么讨厌人多的地方,偶尔逛逛也不错。”
这倒是从爱丽丝过去跟莱维说过的幻想乡里的事当中能看得出来。虽然平时宅的程度貌似也不亚于绝世大宅女辉夜,但从爱丽丝的讲起的幻想乡里的事情当中,还是时不时能听到她去参加幻想乡里的各种宴会各种活动时候的种种经历和见闻。
“也对,幻想乡里的人间之里,你也时不时会去走走的。不过这边应该还是更热闹一些吧,毕竟人口可比幻想乡里多多了。”
“嗯,在幻想乡里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
爱丽丝所说的‘人’不光是指代单纯的‘人类’,像她这样来自幻想乡的少女,都习惯将一切有智慧能开口说话的生命用‘人’这个词来指代。毕竟幻想乡里生活的种族太多太多,要是对每个种族都用他们特定的称呼,那也太麻烦太累人了。何况妖怪啊鬼神之类,大多都是些不拘小节的家伙,他们可不会像一些人类那么地注重各种繁杂的礼仪。
“那这也算是个新奇的体验了。怎么样,你逛了一阵感觉如何?”
莱维和爱丽丝并肩走着,这让原本刚才一路走过来没什么人注意到他的莱维顿时多收获了许多许多的回头率。只可惜对这种回头率莱维一点儿都喜欢不起来,不管是怎么样的眼神,都说不上让他舒服。但好在因为辉夜的关系莱维早就习惯了这种事情,羡慕嫉妒恨什么的,反正又不会真有人举着火把冲上来要把自己给烧了,就让他们看去吧。
“感觉还不错,这里虽然人很多,但那些人都在自娱自乐,像我这样走着的人也不会被影响到,这一点我觉得很好,比我以前去过的很多地方都好。”
爱丽丝这点说得很对。麻帆良的学生在这方面也算是有着一个十分值得令人称赞的优点。若是去这世界上其他国家其他城市里如此这般盛大的节日,走在街上参观的游客常会走着走着就被路过的巡游人群当中的某个人拉住,热情的邀请参加到他们的狂欢活动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