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前的利比亚,毫无疑问的是中东地区最为富裕的国家之一。除去那位上校平日里行事有些霸道之外,其实普通人的生活都算过的蛮好的。至少他们可以获得完全免费的医疗、教育,还有住宅。同时生活完全有保障。
然而战争开始之后,这一切就全都没有了。在战争开始之初,还有人心存幻想。觉得战争会很快过去,这里会重建起来。可惜的是,现实告诉他们这个想法太天真了。各路反对势力层出不穷,四方厮杀的血流成河。
即便是到了现在,也没有看到胜利的曙光在哪里。只有越演越烈的战争,不断死伤的人群。能走的早已经携家带口的离开了这个战乱频发的国度,走不了的只能是绝望的被卷入进去祈祷自己能够幸运的活下来。
从前利比亚富足的时候,没有人会在意戈壁上的那些野菜到底哪些能吃。虽然他们的先辈知道不少,但已经富足的他们不再需要吃这些戈壁上苦涩的调料野菜了。更精致的菜肴已经进入了他们的食谱内。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太久,久到他们自己都忘了哪些野菜是曾经能吃的了。侯大盛,则不然。好几次出入中东后,他回去就开始找各种文献开始了解沙漠中生长的野菜及调料。
他是带有目的性的去做这件事情的。很简单,他出入过这片区域。而且将来还可能重返这片区域。即便是不会再来了,将这些知识教给其他豺狗也是好的。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侯大盛甚至通过服务商的渠道搞来了这些生长在戈壁沙漠里面的野菜和野生调料。
然后在自己的厨房里面试了很多回菜,如何去除苦涩的口感、那些野菜和调料能够替代什么其他的调料。他基本已经摸的很清楚了。当然,这也是因为他本身就有作为厨师的这个爱好。
“兹拉~~”侯大盛把切出来的羊油在锅里涂抹着,白色的羊油很快的被榨了出来。但侯大盛并不准备要这第一批羊油,这批油是用来浸润锅的。全部擦拭了一遍,让油热一下锅。侯大盛便抄起锅,将油撒泼了出去。
再拿起一块羊油,侯大盛开始榨油。很快的,羊油开始化开,形成了油脂。榨好的羊油,被侯大盛装在了洗好烤干放凉的陶罐里面。此时,另一个陶罐的水“咕嘟~咕嘟~”的滚动了起来。
侯大盛抓起斩成小块的羊排就丢了进去,一种块状的根茎植物被侯大盛飞快的刨皮丢了进去。随后倒下去胡萝卜,然后重新盖上了盖子。下面的炭火还在烧着,侯大盛随口吩咐了一句:“水开了,就改用炭火。别用大火。”
“笃笃笃……”一边说着,侯大盛的手开始抓起一大把洗好的长细条状野菜。匕首开始在案板上面不断的作响。尽管是用匕首,侯大盛还是飞快的将这些菜切成了碎末。
一把小手斧被猎犬当作了剁肉工具,羊肉在案板上被“咄咄咄……”的不断剁着。侯大盛扫了一眼,然后道:“差不多了,装陶盆加两个鸡蛋清搅和起来,插根棍子在中间能立住就行了。”
侯大盛说着,却见猎犬脸上露出了便秘的表情。侯大盛只能一叹气,随手抓过两个鸡蛋“咔嚓~”的打开来,拿过一个塑料瓶装的矿泉水。一口气将水喝干了,然后按住空瓶的中腹位置用瓶口将鸡蛋黄“啵~”的一下吸出来。
放进一个野战饭盒里面。猎犬如得至宝,学着侯大盛把另一个鸡蛋黄也吸出来。然后嘿嘿的笑着将鸡蛋清倒进肉末里面,开始卖力的用两根筷子搅和起来。不要质疑这里为什么会有筷子,陆松他们的储备里面就带有这玩意儿。
侯大盛则是趁着这个时候,开始和面。面,是利比亚的主食。他们的传统主食,就是胡姆斯。这是一种类似于面包,又有些类似于肉夹馍的面类食品。它比夹馍更大、更薄,中间是空心的。
之所以它会成为主食,是因为它制作简单而且存放时间很长。这对于在戈壁沙漠中生活,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它非常的百搭,你可以搭配肉酱吃、也可以搭配蔬菜吃。
不过,今天侯大盛要做的不是这种食物。是烙饼。准确的说,是馅饼。这个时候,煮汤的陶罐水滚了。侯大盛拿起一个勺子,开始清理漂浮的血沫子。然后又给陶罐加了些水。
然后,便继续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