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役看乌斯玛德没有反抗的样子,摇了摇头:“这年头抓军奴都抓到西疆去了,我听说昆仑奴好啊,力气大又性情温和,转个手能卖不少钱,干活一等一的卖力。西疆的蛮族不开化,都是野人,不好抓啊。”
周重林笑了笑:“卖去打仗的,越野越好。”
“那也是。”凤越国那边的动荡,金阙人都略有耳闻,便摆摆手放他们通行了。
就这样一路蒙混过关,终于踏进了凤越国的地界。
几个月朝夕相处下来,乌斯玛德也把郭掌柜和周重林当成朋友了,即将分道扬镳,郭掌柜还包了五两银子给他,让他做盘缠。
“你投靠的亲戚是叫什么名字,我们帮你打听打听。”周重林说道。
“不用了,我自己能找到。”乌斯玛德没有多说,拱拱手便道别了。
他这一路也帮商队摆平不少麻烦,不管是遇到野兽还是山贼,乌斯玛德都能轻松解决,商队能够顺利到达凤越国,他功不可没,双方也算扯平了。
乌斯玛德知道自己如果贸然找上王府,肯定半步都进不去,还很可能会被轩辕沉霄使绊子,这里是凤越国,轩辕沉霄的地盘,他做什么更容易,想要弄死乌斯玛德更加易如反掌,所以不能直接去找白云依,只能在王府附近潜伏,直到白云依出来的时候,再找机会把她带走。
他在王府附近晃悠,很快钱就花光了,身上别无长物,只能出去找活,到了市集里,不一会儿功夫就有人来问,要不要卖身为奴。
乌斯玛德自然是不想去当别人的走狗,可是别的活儿人家不肯雇他,凤越国买奴的风气很盛,稍微宽裕的人家都会买一个番奴在家里帮工,不用开工资,只要管饭吃,那些从海外抓来的奴隶跟猪狗差不多,只要给口吃的,平时多抽打抽打,就听话了。
凤越国繁荣的经济背后,是无数奴隶的血和汗,很多奴隶因为常年繁重的劳动,二三十岁就死了,也有被虐待致死的,还有一种不是用作家用和商用的奴隶,也就是军奴,基本都是混口饭吃,平时打仗跑最前面,一死都是死一大片的,侥幸挺过十场战争,可以脱奴籍,慢慢往上升,有可能当个军官,这就是奴隶在凤越国混得比较有地位的了。还有更高级的军奴,会被用于相斗,或者斗兽,给人观赏、赌博,或者贵族之间的玩乐,如果赢的比赛多了,主人高兴会赏赐很多东西,不过刀口上舔血的活儿,比行军打仗还要危险,不是命丧虎口,就是被别人打死,主人也可以随意折辱。
乌斯玛德找活儿干碰了壁,本来想干脆干回老本行去山里头碰碰运气,猎些东西回来,却没想到变故很快就发生了。
在这个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国度里头,身材魁梧的乌斯玛德很快就被人盯上了。
乌斯玛德的感觉异常敏锐,立刻发现了有人跟踪他,好几次都想办法逃脱了跟踪,最后终于有一天,一个衣着华丽、身材削瘦的中年男人走到他跟前,对他说道:“有个活儿,很多钱,干不干?”
“不卖身。”乌斯玛德郑重地说。
对方笑了笑:“还一口地道的金阙皇都腔,行,知道你不简单,实话说,我派人跟了你好几天了,想一闷棍打翻你,回去把你熬成奴隶,可是每一次你都逃跑了。”
“我不卖身,你怎么把我熬成奴隶?”乌斯玛德问道。
那人嘲讽地看着他:“外族人,在这儿没亲没故的,随便抓回去,关在地窖里,每天虐打折磨,饿个半死之后,给点吃食,逼着签下契约,就行了,挺多这样的。”
乌斯玛德警惕地看着他,四处观察是否有人要对他采用暴力。
那人叹了一口气:“我的人里头没一个是你的对手,所以我想招募你,既然你不卖身,卖力总行了吧,只要你帮我赢得几场大比赛,到时候奖金分你一半。”
“我怎么信你?”乌斯玛德被金阙人坑多了,现在也懂得自我保护了。
“官府公证,立个字据。”
“行。”
就这样,乌斯玛德跟着那中年人到了一座豪华的府邸,府邸的匾额是“端木府”三个字,乌斯玛德被要求换上了一件羊皮短裤,身上涂画了端木府的徽章纹样,看起来充满了野性的力量。
斗兽场都是夜晚才开门的,百无聊赖的人们忙碌完一整天的事情,晚上就想找点乐子,寻点刺激,斗兽场无疑是令人血脉贲张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