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匹马是军中跑得最快的,我已经用不上了,女王多保重!”
城门一开,突围的敢死队率先冲出去,杀出一条血路,而大部队围着女王的马队随后跟上,坚甲厚盾,极力防守,保证中心圈里的人的安全。
郭盛武听说有蛮族联军在南门脱逃,派出两个小队追杀而来,而剩下的人则继续攻城,城楼上不知为何又上来一拨人,朝城下倒火油,点燃了烈火。
趁着登城众人忙乱之际,其余几个门也都敞开了,三队人马冲杀出来,都是狼牙军残余的精锐,杀人宛如砍瓜切菜。
军阵大乱,郭盛武不得不提起精神,指挥战斗,他分不清楚这四队人马到底是什么意图,阵型混乱,火力也被带得分散开来,眼看着攻城已经进行到尾声,城楼上射下来的箭越来越少,城门的攻防战也打得如火如荼。
他咬了咬牙,吩咐穷寇莫追,那些已经逃出老远的小鱼小虾米,就不管了,先接管连云古城,整饬停当之后,乘胜追击,很快就能把蛮族联军杀得片甲不留,彻底把他们杀得怕了,再也不敢到金阙的地盘上撒野。
按照乌斯玛德的安排,众人逃出重围之后,往南面汇集,历经浴血奋战的士兵们身上都带着浓浓的杀气,他们亢奋得双眼发红,奔逃出百里之后,才纷纷感受到鏖战之后的脱力。
整理了残兵,乌斯玛德很快追上了女王的队伍。
虽然身上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伤,血也都是别人的血,但是他很明显感受到,爱莲莎菲看他的眼神已经有所不同。
白云依一身男装、灰色的长袖衣裤是金阙的式样,却穿着一件西蛮族的毛皮马甲、蹬着一双羊皮靴子,头上戴着一顶流沙国男子的小方帽,看起来虽然杂糅兼并,不伦不类,却显得很特别。
她骑着一匹流沙国的名驹沙锋,从高处的山坡上下来,跟几个人说着什么,乌斯玛德距离太远没有听清楚,过了一会儿,她才朝乌斯玛德过来,清脆明朗的声音,宛如清泉泻落一般:“这里是靠近连云古城的巫真城城郊,不远处就是官道,奋武军的给养路线,肯定要经过这里,因为附近再没有适合粮草辎重运送的路线,我们守在附近,将粮草截下来。”
乌斯玛德点了点头,吩咐人去找合适的地方扎营。
派出去的探子很快回来,找到了一个山庄,人已经基本走空,只有少量的护院把守。
乌斯玛德一身匪气外漏,冷笑一声:“全军整肃,把山庄拿下来,我们今晚就有地方睡觉了。”
面对金阙奋武军压倒性的人数他们都没有丝毫胆怯的一帮兵痞子,拿下一个山庄算不得什么大事情。马上就有两名千夫长站出来说他们会去把这件事情办好。为了不惊动巫真城,他们也不敢做出太大动静,以暗杀为主,神不知鬼不觉把山庄的护卫全部杀死。
原本以为还要星夜奔逃的爱莲莎菲松了一口气,过不了多久,便被护送到了那座山庄里,一应事物虽然比较简朴,但是比起餐风露宿实在是好太多了。
所有士兵在庄子里扎营,就地休息,白云依带人去山庄的仓库找粮食,余粮不多,却找到了十几坛美酒。